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海经区有关单位(职能部门)、驻象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象山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监督抽查,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发现宁波富智新材料有限公司、象山金汇丰家具有限公司、象山盛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嘉恩托管服务中心、宁波通畅书室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以及丹东街道夏家村1处区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经研究,决定将该5家单位和1处区域列为2025年度县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现予公布。鉴于县人民政府公布的2024年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不再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属地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做好整改工作。
附件:2025年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基本情况表(略)
象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