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定今年继续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清单管理。现将2025年度局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县经信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录入县经信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决策实施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科室 | 决策依据 (法律政策等文件) | 计划履行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象山县“亩均论英雄”评价主体差别化水电价资金管理办法 | 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转型升级与绿色制造科 |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 |
二、工作要求
(一)对列入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决策实施科室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
(二)县经信局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