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177X/2025-169208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成文日期

2025-03-18

发布机构

县科技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调整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作如下调整:

党组书记、局长  张沉忠:为县科学技术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对局领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邵逸群: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对办公室、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象山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  方鹂: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对高新技术科、科技合作与人才科、县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  陈孝常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中国机械总院南方中心副主任(兼)  陆宝良: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四级调研员  姜旭敏: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对县科技创新中心(宁波工程学院象山研究院)、宁波象研科技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八级职员  方静: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中共象山县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