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象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度局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象山县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录入我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科室 | 决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象山县“1314”科技创新体系三年行动方案》 | 高新科 |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全域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 | 2025.06.30前 |
二、工作要求
(一)对列入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的事项,各决策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的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县科技局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县政府或上级部门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象山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