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7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由我局协办的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规范集体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分配的建议》已收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定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对提案进行专题研究,现就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集体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分配相关制度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同时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应该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

同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健全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征收管理部门及当地政府加大对涉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维护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




象山县司法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