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营商环境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体要求,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深化“数字化”改革为落脚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主体责任,夯实法治基础
县营商环境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由办党组书记任组长,政工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较好的履行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强化理论学习,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党组中心理论组定期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学法内容,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集体研究指导跟踪疑难问题的解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法典、监察法、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学习,学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组织观看法治视频等,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全力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办年度总体工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完善机制保障,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完善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跟踪评价、责任追究等程序行为,强化对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2024年本单位发文68个,签订各类合同31份。推进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日常管理,配齐配优法律顾问,确保责任到岗、到人,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保证服务质量。
(三)坚持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便民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建立市级“基层便民服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总结形成一套让群众“快办”“易办”“好办”的基层便民服务标准体系(形成各类标准86项,其中国家标准33项、行业标准2项、地方标准7项、企业标准44项)。二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持续深化。常态化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应用规范落地,全县政务服务全渠道办件 205 万件次,“一网通办”办件203.8万件次,“一网通办”办件率99.92%。出台《象山县政务服务办件预警处理及结果应用机制》,明确规范政务服务办件数据预警方式和超期件处置方式,全年超期受理104件,超期受理率0.01%;超期办理66件,超期办结率0.01%。三是“异地通办”服务圈不断扩容。优化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和全国通办工作,与临海市、团风县和敦化市建立政务服务一体化合作,229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异地通办,全年异地办理事项59件次,协调解决异地公司新设、异地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股权变更等各类难办事宜6件次。
(四)强化监管力度,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公正公开透明
一是提升交易服务能力。深化框架协议采购、“评定分离”招标、“容缺受理”服务、远程异地评标等举措,全面提升交易服务效能。新增货物类框架协议3个,提供“容缺受理”服务项目17个,实施评定分离”招标项目68个。二是强化交易监管能力。谋划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象山县村级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象山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管理办法》,提高村级工程进场交易限额,降低工程交易成本。组织村级工程业务培训4次,对8个镇27个行政村开展现场检查。深化中介机构“三色令”管理,累计对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勘测设计等21家中介机构进行黄牌警告16条次,蓝牌警告10条次。三是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对检察院移交的1起招投标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实后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共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涉及单位及个人4家,共计罚款12.79万元。对市审计局转交的3起评标专家应回避而未回避的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
(五)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法治能力素养
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宪法和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习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活动,把普法与工作实际相结合,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利用led电子大屏、宣传海报、公众号等手段及时更新普法内容。利用干部职工下乡走访入户帮扶,到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耐心细致的向村民们讲解法律知识,解答老百姓普遍关心的医疗保险报销、农村宅基地纠纷、农民工工资拖欠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六)夯实执法基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建设,对照上级部门对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要求,起草《行政处罚案件发现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单位内控制度,逐步打造规范的执法领域制度体系。根据《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制定《政府采购共同监管工作细则》《农村产权共同监管工作细则》等,对接商定共同监管项目交易环节的监管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对具体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文书制作运用能力。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办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个别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营商环境工作创新还不够有力。主动对标先进地区改革措施的意识不强,对国内先进地区政务服务创新做法关注不够。(三)普法宣传教育形式还不够多样。政策宣传形式和内容较为单一,企业群众理解掌握不方便,在利用互利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多角度、多样式宣传上有待加强。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坚定政治站位。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改革工作总体上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南,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融入政务服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通过举办普法讲座、召开经验交流工作会议等方式,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的政治遵循与思想伟力,着力提升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矛盾、化风险、解难题,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
(二)细化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办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等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订的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法治环境方面,推动出台《象山县信用修复协同办理工作方案》,制定实施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合规指导体系,进一步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实行亮码检查、登记报备制度,建立“330企业”及其他重点企业拟行政处罚报批制。市场环境方面,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三)聚焦民生保障和共同富裕,深入实施县域基层治理体系改革。探索实践“法治、系统、主动、无感、良性”的高水平治理新理念,创新构建县域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机制,深化打造具有象山特色的基层治理模式。一是深化镇乡(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改革。探索构建职责与权力、资源相匹配机制,进一步提升镇乡(街道)服务管理能力。二是深化“村民说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三治融合机制,有效发挥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独特功能,全面构建“说访调诉裁”一体化多元解纷模式。三是深化“医中增养”改革。推进失能老人“医康养护”一体化模式,构建居家、社区、机构全覆盖,全链条、全时空、全周期的“医康养护”服务体系。推广优化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做强做优“颐养小院”。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构建适老化产业、就业体系。
(四)强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程序,完善保密审查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信息管理工作,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信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回应社会关切,主动释疑解惑,营造浓厚的法治政府建设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