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营商环境办:
林雅等委员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21号)已收悉。营商环境是决定企业运营效率、投资吸引力和经济竞争力的核心要素。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进而推动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我局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举措,现将协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是科技金融助力企业节本降费。建成“科技信贷”数字化融资平台,全面实现高效便捷的线上融资。以免抵押、免担保方式支持创新型初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科技信贷,为全县150余家企业提供累计4.83亿元资金,兑现保证保险费和贴息补助共计2356万元,大大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二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行“政府搭台-企业挂榜-专家揭榜”模式,支持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攻克行业共性难题,引导企业承接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或重大创新任务,集中攻克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提升创新能力。2025年计划实施市“科创甬江2035”重大专项5项以上,县级重点研发计划10项以上。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规上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过200万元、增长超过10%且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的,增加部分按最高10%的比例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24年度下达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市转移支付)资金1617万元,惠及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60家科技型企业。
三是鼓励设立企业“科创飞地”。为进一步创新招才引智新模式,我县鼓励支持“创业创新在异地 成果转化在象山”,2021年制定实施了《象山县企业“科创飞地”建设补助暂行管理办法》并于2024年进行修订,该政策支持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在科技资源比较集中的城市开展异地孵化和建立异地研发中心等“科创飞地”,对经科技局认定的“科创飞地”给予每月最高40元/平方米的房租补助,补助面积最高500平方米。
下一步,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我局将做好以下四点:
一是提升科技政策制定可实施性。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在科技创新领域,确保政策能够有效落地。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了解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实际需求,确保政策能够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同时,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在科技项目申报、审批等环节的落实,减少企业办事成本。
二是鼓励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我局将继续加大对企业的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特别是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将推动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技术研发,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同时,加强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推动人才政策的落实,确保企业能够获得所需的创新人才支持。
三是推广异地化引才留才。进一步做好“科创飞地”的宣传推广,鼓励支持企业在长三角区域,尤其是在上海、杭州等国内创新资源较为集聚的城市中设立异地研发中心,开展异地孵化,实现“人才异地研发,成果在象转化”,解决小型城镇留才难的问题。
四是鼓励企业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加大宣传力度,以科技计划项目为指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申报数字化、智能化项目,并向上推荐宁波市“科创甬江2035”重大攻关项目,助力企业尽快转型升级。
象山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26日
(联系人:冯启明,电话:13456114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