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山县重大项目“1245+4431”统筹推进机制2.0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31 14:53 信息来源:象政办发〔2025〕9号 浏览次数: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海经区有关单位(职能部门)、驻象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象山县重大项目“1245+4431”统筹推进机制2.0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1日

象山县重大项目“1245+4431”统筹推进机制2.0实施方案

为切实发挥重大项目扩投资、优结构的牵引带动作用,推动项目高质量谋划建设,根据省“千项万亿”工程、市重点工程、市重大项目“1245”统筹推进机制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象山县重大项目“1245+4431”统筹推进机制2.0实施方案。

一、优化项目管理体系

(一)“一条链”重大项目全过程管理

1.谋划储备。围绕九大领域分类(详见附件1),行业主管部门强化横向沟通,积极向上对接,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方向把握,注重项目经济效益,深化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谋划,指导项目业主、国企(园区平台)、镇乡街道研究提出重大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计划,形成项目谋划方案。根据项目决策程序,谋划方案经审议同意后开展后续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储备库分级管理,由大项目统筹办会同大财政金融办根据项目前期推进情况及成熟度,分类纳入跟踪库(中长期规划项目)、前期库(3年内开工)、预备库(1年内开工)。

2.强化前期。县属国企及政府投资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应编制项目前期推进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逐项抓好落实;加强项目前期论证,提高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关键环节的编制质量。大监管服务办牵头县级相关审批部门探索实施“模拟审批”,提前开展各类审批事项模拟审查,并以模拟审查意见作为后续审批依据;大建设调度办牵头属地镇乡街道根据项目推进情况,提前开展政策处理前期工作;大项目军地协调办加强项目涉军事项统筹协调,为后续项目快速落地打好基础。民间投资项目在业主自愿原则上可参照执行。

3.招标建设。大监管服务办加强统筹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招标中存在的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县属国企及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方案审核,招标工期不得高于定额工期或该领域项目建设年限参考标准,并充分考虑优化工期、节假日和夜间施工等要求,做好标前、标后监管工作。大建设调度办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统筹,项目业主为项目建设推进第一责任人,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全面督导检查工作,相关部门、镇乡街道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4.竣工投用。大建设调度办组织相关部门对竣工投用项目开展联合验收,及时办理运管移交等相关手续;业主单位及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产权办理及投用运营等相关工作。县财政局组织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估,县发改局组织对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开展后评价抽查。

5.资产盘活。创新存量资产盘活新模式、新路径,为新一轮项目谋划建设提供融资新渠道,推动全县项目投资可持续发展。大财政金融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县属国企,对存量资产进入金融市场融资开展研究,积极创新拓展新的融资模式。

(二)“双回路”工作推进体系

1.条线推进回路。健全“分管县领导+分管副主任+部门”的业务条线推进机制,履行项目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职责,做好上级政策对接、项目谋划储备、投资管理等工作;

2.统筹推进回路。健全“常务副县长+分管副主任+五大办”的项目综合条线推进机制,开展专项攻坚和综合协调。

(三)“四级例会”协调会商机制

1.“五大办”层级。“五大办”不定期组织例会,交流工作进展,会商协调项目谋划、推进过程中的问题,核实已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研究需提交副主任层级协调的议题事项。拟定通报晾晒事项,由大项目统筹办报常务副县长审定。

2.副主任层级。按照“双回路”工作体系,由县政府分管副主任按条线召集,不定期听取项目谋划、推进情况汇报,协调“五大办”难以解决的问题,确定需提交常务副县长或分管县领导层级协调的议题事项。

3.分管县领导或常务副县长层级。根据副主任层级提交的议题事项,由分管县领导或常务副县长召集,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例会,听取条线项目谋划、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副主任层级例会提交的有关事项,确定需要通报晾晒事项,研究需提交县政府主要领导、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事项。

4.县政府主要领导层级。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原则上每两月组织一次例会,听取项目谋划、推进情况汇报,协调投资相关情况、重大项目推进中的问题,交办重大项目推进有关事项;审议拟提交县委主要领导审议或县委财经委会议、县委常委会研究的议题事项。

(四)“五大办”统筹协调服务

优化“五大办”组织架构和职能,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全过程管理,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大项目统筹办承担“1245”机制办公室职责,服务重大项目前期策划谋划、推进路径、向上争取等,强化项目各类要素保障。大财政金融办以项目为主导统筹盘活资源、资产、资金、资本,加强投融资方式研究,充分发挥县属国企投融资关键作用。大监管服务办负责建设项目审批、招投标等专业咨询、指导和服务。大建设调度办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及建设过程中施工组织、渣土处置等协调。大项目军地协调办负责统筹重大项目军地协调有关事项。

二、强化项目推进机制

(一)运用重大项目“四单”管理机制。一是项目清单。大项目统筹办将省“千项万亿”项目、市县重点工程、其它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等纳入清单,统筹协调推进。二是落地清单。项目责任单位按照“定标、定事、定责、定人、定时”的原则,精准编制重大开工项目“政策处理、基础配套、审批服务、中介服务”落地清单,抓好节点任务落实。三是进度清单。项目责任单位应编制项目月度推进计划,对照计划节点抓落实。四是问题清单。项目责任单位应常态化梳理协调项目推进中的问题,难以解决的即时报送“五大办”,按照“四级例会”机制协调解决。

(二)推行重大项目“四标”管理机制。一是每“日”执行。项目责任单位紧盯蜗牛项目进展,抓好问题剖析落实,进行攻坚销号。二是每“周”开展。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责任单位践行检查、协调、交办“三合一”现场工作法,每周开展问题项目巡诊走访工作,现场协调推进中的问题。三是每“月”督促。大项目统筹办对照重大项目“落地清单”“进度清单”“问题清单”任务节点,实行对账抓落实,对蜗牛项目、协调事项未如期完成的单位进行月度提示督办。行业主管部门每月开展项目推进情况分析研判,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对照月进度抓落实。四是全“年”统筹。行业主管部门会同项目责任单位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合理安排建设进度,科学编制项目年度计划。大项目统筹办按照“可研论证、土地指标、融资合规、政策处理、绩效评估、建设统筹”六到位原则,开展投资项目决策研究,做好项目年初计划、年中调整等工作。

(三)执行“三色令”督办制度。一是工作提示单。大项目统筹办对投资情况、蜗牛项目以及协调交办事项等涉及的相关单位发放工作提示单,督促抓好落实。二是黄色督办单。对工作提示单、“四级例会”协调交办事项未按节点完成的单位,由大项目统筹办提请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即时发放黄色督办单。三是橙色督办单。对黄色督办单、县领导交办事项未按节点完成的单位,由大项目统筹办提请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同意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即时发放橙色督办单。四是红色督办单。对橙色督办单、县主要领导交办事项未按节点完成的单位,由大项目统筹办提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即时发放红色督办单,并启动问责约谈程序。

(四)实行一套投资“赛马”激励考评体系。优化完善投资“赛马”激励机制,量化考评指标,大项目统筹办每季度开展“赛马”激励,实行排位晾晒通报。“赛马”激励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激发各单位抓项目扩投资内在动力,营造有力有为、争先进位的投资工作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项目分层分级管理。树牢项目分层管理理念,各单位要增强谋项目、推项目的积极性。项目责任单位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全流程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为各领域项目第一责任人,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本行业项目管理,强化和“五大办”的工作协同配合;县政府分管领导要按条线统筹重大项目推进。建立问题分级协调机制,总体上70%问题在项目责任单位解决,20%问题在“五大办”解决,10%问题提交县领导和省、市协调机制解决。

二是强化项目推进闭环管理。依托象山县大督考平台,对“四级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跟踪调度、定期通报,形成闭环管理机制,强化县“1245”机制议定事项的执行刚性。对议定事项未落实的单位,及时发放“三色令”进行跟踪督办;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通过投资“赛马”激励考评体系予以奖励。

三是强化部门信息协作共享。建立“五大办”与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互享机制,同步共享项目推进信息、专项研究成果等。“五大办”会商、研究、交办的事项,及时形成备忘或纪要,抄送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并督促按期落实。部门批复意见或协调成果及时抄送“五大办”,避免重复论证、重复会商、重复协调。

附件:1.九大工程建设领域谋划方向.doc

          2.“五大办”架构方案.doc

          3.“五大办”架构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