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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高压电工作业安全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23 15:54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0]29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25年5月份举办一期高压电工作业安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生产经营单位高压电工作业岗位无特种操作证的人员;

2、准备从事高压电工作业岗位工作的人员。

培训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从事该工种一年以上;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需要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二、培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预报名登记时间:4月23日——4月29日,培训时间另定。

(二)培训地点:象山港高级技工学校

(三)联系电话:65767823

三、培训内容

按浙江省高压电工作业安全培训考核大纲安排课程,考试。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1500元,报名时缴费,食宿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1、培训人员安排好培训时间参加培训,培训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允许代培训。

2、报名时需随带身份证原件,1寸免冠近照1张。

3、经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象山港高级技工学校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