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定塘连接线至石浦皇城大道公路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临时工程施工方案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行政审批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水利局河湖管理中心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4日
二、联系电话:0574-65762743
三、电子邮箱:1047296780@qq.com
四、通讯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五、联系人:彭玲玲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定塘连接线至石浦皇城大道公路工程
2、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
3、建设单位:宁波象南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中流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5年4月9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项目位于象山县石浦镇,因箱涵(K3+214.5、K3+353.5)、南沙桥和改河1(K3+532.5)、改河2(K4+527)施工需要,在小庙河、南大河3、对面山河、大明河管理范围内建设临时工程。涉河临时工程包括土围堰、施工便道和保通措施,临时占用水域面积1061.5m2,临时占用水域容积2037.2m3,占用时间2024年5月5日至2025年9月30日。
象山县水利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