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SGXS09标段(甲田弄溪贯通道路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临时工程施工方案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行政审批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水利局河湖管理中心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4日
二、联系电话:0574-65762743
三、电子邮箱:1047296780@qq.com
四、通讯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五、联系人:彭玲玲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SGXS09标段(甲田弄溪贯通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
3、建设单位: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5年4月9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项目位于象山县大徐镇,涉河临时工程为甲田弄溪贯通道路工程(坐标为东经121.880°,北纬29.532°)。贯通道路临时占用甲田弄溪,埋设2排直径1.0m圆管涵,连通上下游保障河道行洪功能。
象山县水利局
2025年 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