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6985922 /2025-170392

组配分类

涉农补贴

成文日期

2025-05-13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上报象山县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审核情况的函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5〕5号)文件精神,我局广泛开展宣传,做到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全知晓。2月20日前完成组织申报,3月25日前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完成审核。经审核,2025年度全县共有42家经营主体符合贷款贴息要求,其中龙头企业32家,家庭农场2家,规模畜禽养殖场4家,合作社1家,规模化种粮主体3家,合计符合贴息条件的实际利息额2845.62万元,核算贴息资金1096.09万元。2025年度符合贴息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共投入265037万元,实现产值302156万元。

附件:象山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审核汇总表.pdf


象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