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430/2025-17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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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策
卫生
2025-04-29
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
通知
主动公开
象卫党〔2025〕22号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党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卫生健康局对2023年3月底现行有效的县卫生健康局党委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局党委审议,决定继续有效的15件,予以废止的17件,宣布失效的18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决定继续有效的县卫生健康局党委规范性文件目录(15件) 2.予以废止的县卫生健康局党委规范性文件目录(17件) 3.宣布失效的县卫生健康局党委规范性文件目录(18件) 中共象山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附件1 决定继续有效的县卫生健康局党委规范性文件目录(15件)
附件 2 予以废止的县卫生健康局党委规范性文件目录(17件)
附件 3 宣布失效的象山县卫生健康局党委规范性文件目录(1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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