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前钢、蔡卫青、杨建顺、徐大春、徐薇薇代表:
你们《关于加快解决象山县海岛公办养老院服务提升项目资金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根据你们的建议,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办理意见函告如下:
一、支持建设高塘岛乡“象山县海岛公办养老服务提升”项目
当前人口老龄化趋势程度将快速深化,现有的养老服务设施数量和质量将面临无法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局面,支持建设高塘岛乡关于“象山县海岛公办养老服务提升”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有效举措,也是推动我县构建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的有效落实。
县民政局高度重视高塘岛乡的“象山县海岛公办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建设问题,我局主要领导多次向县政府、市民政局汇报,请求资金支持,并指导高塘岛乡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已将该项目纳入民政项目储备库。自2024年12月以来,我局主要领导多次到现场实地调研该项目,详细了解项目土地规划、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情况。目前高塘岛乡的“象山县海岛公办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已完成可研批复工作,正在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
二、已采取的资金解决措施
(一)积极争取财政支持
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今年出台的《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投入。一方面,我局已积极向县财政部门汇报海岛公办养老服务提升项目的重要性,争取将该项目纳入财政重点支持范围,经与发改、财政等部门共同商议,把原备案类的“高塘岛乡新建敬老院项目”变更为审批类的“象山县海岛公办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联合县发改局共同委托宁波国际投资咨询公司设计“象山县养老设施项目谋划前期研究”方案,经县民政局下属单位社会福利院为申报主体,向上申报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两重超长期国债补助资金,参照5000元/平方米的标准测算,中央预算内投资平均投资的40%给予补助,按照20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依设计建筑面积预计可申报1400万元左右。另一方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文件精神,将社会事业领域的项目,如养老托育、卫生健康等纳入专项债作项目资本金的范围。由县财政局通过专项债券筹集约3100万元资金用于建设海岛公办养老服务提升项目。
(二)引入社会资本参与
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养老服务,强化国有经济在基本养老服务领域的有效供给。同时,支持项目参与公建民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海岛公办养老服务提升项目。部分装修及设施配置资金可通过引入社会运营方解决,以缓解资金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
(一)积极申报项目建设资金。在高塘岛乡的“象山县海岛公办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完成前期工作手续后,协助配合做好向上级申报项目建设资金工作。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海岛公办养老服务提升项目的实施,为象山县海岛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
感谢你们对我县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象山县民政局
2025年5月27日
(联系人:柴立忠;联系方式:15958856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