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财政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答复的函

郑波波等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50号建议《关于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利用的建议》已转至我局办理,局领导高度重视,经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乡镇小学撤并,卫生院、粮站等新址搬迁,国有资产闲置情况日益凸显,加快破解资产闲置和存量资产利用率不高等问题迫在眉睫。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联合县教育局、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等部门从摸清资产底数、补办各类权证、委托属地管理、加强推广宣传等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

一是摸清资产底数。近年来,我局联合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对涉及学校撤并、卫生院新址搬迁的相关资产事项进行了实地走访,全面排查原有资产,做好资产盘活再利用工作,规范有序处置资产,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根据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统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教育局及下属学校房屋面积共111.88万平方米;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房屋面积共30.99万平方米。

二是补办各类权证。我局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资产的瑕疵权证补办工作,及时注入国有企业,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近三年,共补办21处大额资产不动产权证32宗;完成原发改大楼等13处房屋盘活利用注入县属国企,资产建筑面积15.21万平方米;完成海域、海岛、岸线等24宗资产盘活利用注入县属国企;完成38处校舍、23处粮站等闲置资产盘活利用至镇乡(街道)下属国企。

三是委托属地管理。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镇乡(街道)债务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办〔2021〕53号)要求,富甬集团收购镇乡(街道)标的公司后,注入标的公司的镇乡(街道)资产所有权归属富甬集团,资产管理职能仍委托原镇乡(街道)履行,便于资产统筹管理、合理利用。

四是加强推广宣传。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闲置资源资产清单目录,明确利用条件,并定期邀请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开展资产经营座谈会,进一步加强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推广宣传。先后同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县旅游集团、县交通集团、宁波港达文旅有限公司等企业达成关于海岛、码头、闲置卫生院、校舍等资产的合作投资意向。

下步,我局将持续推进闲置国有资产的盘活利用,统筹好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的关系,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资源整合。对闲置资产进行全面评估,按照建筑结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因素,在现有条件下进行功能优化调整,实现精准分类,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认真研判资产处置条件,通过变更改造、有偿划转等形式,做好撤并校舍的盘活再利用工作,确保资产得到合理利用,避免闲置浪费。

(二)完善机制体制。建立健全闲置资产盘活长效工作机制,将资产盘活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提高各单位盘活资产的积极性。通过办公用房、业务用房优先租赁国有房产等形式,鼓励各单位开展闲置资产盘活,实现从资产到资金的转换。加强跨部门协调,统筹解决规划调整、产权登记、环评审批等堵点问题,确保盘活工作快速落地。

(三)创新盘活模式。引进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建筑改造、土地整治等工程,市场化、规模化盘活老旧建筑与闲置土地。积极探索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深度挖掘资源资产潜力,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实现资源资产价值转化。

感谢您对我县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我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象山县财政局

2025年5月27日

(联系人:金理成,联系电话:6575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