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公布

《象山县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根据《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全社会予以公布。

附件:《象山县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