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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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林祥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8号建议《关于发展象山捕捞渔业海上加工平台的建议》被列为重点建议,由副县长石赟甲领办,县渔业局主办,经研究讨论并面商征求代表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象山县渔业发展及国内海上加工船基本情况

(一)全县渔业发展基本情况:象山是渔业大县,拥有渔村39个,捕捞渔船2526艘,远洋渔船7艘,南极磷虾捕捞加工船1艘,海淡水养殖面积20.05万亩,水产品加工企业(冷库)194家,渔民2.58万人、渔业从业人员5.56万人,素有中国梭子蟹之乡和中国海鲜之都美誉。2024年全县水产品产量73.07万吨、渔业总产值149.5亿元(全省第二、全市第一),有力支撑了全县大农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全县捕捞渔船基本情况:全县共有在册渔船2526艘,其中24米及以上渔船1742艘,12-24米171艘,12米以下613艘;钢质渔船2074艘,木质渔船263艘,玻璃钢渔船189艘;拖网渔船965艘(均为24米以上),钓具渔船197艘,刺网渔船1070艘,围网船53艘,冷藏船、敷网船等42艘,休闲渔船25艘,渔运船140艘,渔业加油船34艘。

(三)全县渔船生产作业基本情况:全县近海渔船主要有拖网作业、钓具作业、围网作业、敷网作业等几种类型。其中拖网作业:带鱼、鲳鱼、目鱼、鱿鱼、鳀鱼、鮸鱼等;钓具作业:带鱼、鱿鱼、石斑鱼、鳗鱼、黄鱼、黄姑鱼;围网作业:青占鱼、金枪鱼、炸弹鱼(鲣鱼);敷网作业与围网作业捕捞水产品品种基本一致。

(四)国内海上加工船基本情况。海上水产品加工母船加工利用的捕捞品种主要包括丁香鱼、毛虾等一年生上层浮游生物,这些鱼类个体小,极易腐烂,如丁香鱼俗称“离水烂”,必须进行及时处理才能保持其应有的价值。过去渔船捕获的这类小鱼小虾或者废弃、或者作为鱼粉饲料的原料,仅有极少的一部分成餐桌上的食品,造成宝贵资源的严重浪费。而通过对这些传统和低值海水产品进行海上加工以后,不仅使得其使用价值翻番,而且还可相对减轻对其他经济鱼类的捕捞强度。此外,一年生上层浮游生物生长期短,蕴藏量大,遍布我国渤海、黄海和东海海域,根据“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对其进行有效加工利用,可以做到合理养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自浙江玉环华盛水产有限公司分别于2006年和2011年投资约1.4亿元建造两条海上加工母船,开创了我国乃至亚洲海上水产品加工的先河以来,海上加工船发展迅猛,作为移动的海上水产品加工车间,加工船拥有强大的续航能力、先进的加工线、容量较大的移动冷库,提高了宝贵资源的利用,提升了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了渔民的安全生产,实现了渔民的增效增收。目前,全国已建海上加工船17艘,其中浙江省苍南、玉环、温岭、普陀等地11艘,福建福鼎、连江等地6艘,最大吨位为12078吨的福鼎渔冷09888。正在建造的有江苏盐城1艘以及山东等地。海上加工船主要加工品种:虾皮、丁香鱼以及鱼粉等,尤其以加工虾皮为主。1艘虾皮海上加工船能带动15-20艘虾皮捕捞船生产。鱼粉加工船能日生产鱼粉270吨。每艘海上加工船建造成本在3000-8000万元不等。

二、主要开展工作

针对各位代表提出传统捕捞后运输至岸上加工的模式存在鲜度损耗(约15%-20%)、运输成本高、附加值低等问题,我县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出台渔获物分级分拣指导性意见。2022年,为提升海洋捕捞渔获物的品质和附加值,促进渔获物分类分级分拣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象山实际情况印发《象山县渔获物分类分级分拣指导性意见》(象水渔发〔2022〕44号),该意见规定了渔船在海洋捕捞中渔获物分类分级分拣技术措施、分类分级分拣的基本要求和技术要点,对鱼、虾、蟹等渔获物提出感官要求,对捕捞产品规格进行等级划分。开展“象山县钓具作业渔船及辅助渔运船渔获物定点上岸数字化应用1.0系统”研发,2025年已安排预算资金600万元,主要以数字鱼箱为基础,在县内121艘船长24米以上的钓具作业渔船及8艘辅助渔运船上安装船用固定数据采集设备,在中国水产城码头、铜瓦门码头安装码头定点数据采集设备,以获取海钓渔获物从捕捞、上岸、流通、交易的全链路数据,实现渔捞日志、转载日志数据的自动填写,定点上岸渔获物数量的自动统计,实现渔获物的溯源、保鲜、增值。

(二)推进水产品初级加工设备更新改造工作。自2021年以来,我县按照农业农村部以及市级相关要求,相继实施了“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能力提升项目”“宁波市现代设施项目”“农业经营主体技改项目”等项目,开展水产品初加工、冷藏保鲜和水产品加工设备更新补助工作,单个设备补贴3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共补贴设备1002台(套)、补助资金3600余万元,有效提高了我县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能力。

(三)推进南极磷虾捕捞加工船建造工作。我县在2017年就获得农业农村部审批的“甬利号”南极磷虾捕捞加工船建造资格,当时全国仅批准5艘。该船设计排水量20000吨、船长134.99米、航速15节,采用国际最先进的连续泵吸捕捞系统和现代化、智能化生产流水线,日加工能力800吨,年捕捞量8万吨。项目预算总造价约6.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亿元,其它为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补助和企业自筹。该船于2019年12月底开始建造,原计划2022年12月完工,受疫情等外部因素影响,延迟至2025年5月下水舾装,2025年10月完工。目前正在联合浙江省农村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海洋发展集团等谋划筹建南极磷虾全产业链产业园,带动捕捞、加工、流通全产业链发展。

三、下步工作计划

海洋捕捞产业作为我县渔业的支柱产业,象山捕捞渔业现有大型捕捞渔船1700多艘的保有量的优势下,经研究认为,在目前海上加工船(虾皮、丁香鱼、鱼粉)建造技术以及加工工艺日益成熟的前提下,开展海上加工船试点和推广工作意义较大,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发展方向明确。全产业链集成,先开展试点,打造“捕捞-超低温加工-冷链物流-品牌销售”一体化海上平台,形成“海上移动粮仓”新模式;高附加值导向:以黄鱼、带鱼、鲳鱼等为核心,开发即食海鲜、预制菜等高端产品,开发免洗免切海鲜包,抢占都市快消费市场,提升附产值。

(二)海上加工船设计与功能优化。模块化设计借鉴福鼎经验,引入福建福鼎“模块化加工舱”设计理念,采用可拆卸式功能模块(如分拣、速冻、包装),根据作业需求灵活组合,提升加工船适应性和利用率。增设环保处理模块,实现废水、废料循环利用,符合国际MARPOL公约要求。智能化装备对标苍南模式,参考苍南毛虾加工船的智能化分拣系统,搭载AI视觉识别技术,实现鱼种、规格自动分类,分拣效率大幅提升。

(三)加工船指标申请与审批。福建海上加工船指标申请审批在市级层面,浙江省海上加工船指标申请审批在省级层面,但指标都来源于渔运船指标购买(2000-2200元/千瓦)。参照2024年苍南海上加工船审批程序,我县将对试点海上加工船与省级主管部门积极沟通,做好指标申请和报批工作。探索“老旧渔船置换”机制,鼓励淘汰低效渔船,置换为现代化加工船指标。  

(四)开展公司化运作模式试点。鼓励渔民与国企(如宁波海洋发展集团)合资成立“海上加工平台运营公司”,国企投资建造保障统筹,渔民生产共享收益,带动渔船海上生产转型和渔民增收。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象山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

(联系人:刘长军;联系电话:13819833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