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类别标记:B  

鹤浦镇联委会: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4号提案《关于提高海上风电综合利用水平的建议》被列为重点提案,由吴志辉常务副县长领办,县发改局主办,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渔业局、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和象山海事处协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海洋能源资源丰富,在落实绿色能源集成攻坚行动,发展海洋经济,建设现代化海洋强县的进程中,海上风电产业发展迅速,现已建设国电象山1号两期海上风电场、中广核象山涂茨海上风电场,象山3—6#海上风电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目前我县绿色能源总装机容量已突破200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106.22万千瓦,规划装机容量710万千瓦,主要分布在石浦镇、南田岛、东屿山附近近海海域,技术可开发容量位于全省前列。依托中船海装象山大型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等项目,以及上游配套企业集群,我县初步构建了海上风电产业链。然而,当前仍存在以下制约瓶颈:一是资源释放乏力致使产业提升潜力受限,能源资源风、光、核项目开发因不可抗力(军事、政府决策等)推进受阻,本地新能源配套企业新增订单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市场因需求趋于饱和导致资源过剩、市场主导的价格竞争加剧,新能源产业制造企业订单下降;二是产业体系不完善,尚未形成全链式一体化产业集群,产业规模化密度不高,韧性不足,本土孵化企业竞争力不强;三是改革试点事项上级政策支持抓手不够明朗,南田海上能源岛申报国家级试点平台及海岛开发空间指标、输配电网架构等相关要素保障路径尚不明确。

下步,将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海上风电产业发展,提高海上风电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全县绿色能源供应能力持续增强,激发象山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潜能。

一、加强统筹谋划,提升开发能级

推动省管海域风电开发,扩大近海风电规模,探索谋划远海风电,做好示范试点开发。2023年11月《浙江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印发,象山3#—6#四个近海风场210万千瓦、象山Z2深远海风场500万千瓦纳入规划,目前近海风场通过竞配确定开发主体,全面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以上位规划为基础,统筹谋划全县能源发展,编制印发《象山县能源发展专项规划(2024—2028年)》,明确全县能源发展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点能源设施项目空间布局和保障举措。今年年初,印发《象山县绿色能源集成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在攻坚绿色能源重大项目、发展绿色能源新质生产力上全面发力,推动绿色能源基地、科技、装备、基建、改革“五位一体”发展,力争将能源优势转化为可持续发展胜势。积极对接省能源局部署要求,谋划建设海上能源岛,形成《南田风光核氢储算一体化海上能源岛实施方案》,打造面向新能源、面向海洋、面向未来的“南田风光核储氢一体化能源岛”,做大绿电、船用绿色燃料、智算服务等产业,推动“源网荷储智”一体发展,目标构建万兆瓦级风光核储氢供能系统、布局万亩智慧综合低碳产业发展地、打造千亿投资海上能源岛示范工程,争创海上能源岛试点示范,向上力争将南田岛海上能源岛示范试点工程纳入“十五五”规划。

二、攻坚能源项目,释放资源动能

全面推进风电综合开发利用,加快打造象山近海百万级海上风电基地,推动能源资源激发产业动能。加快建设近海风电,按照3—6#项目今年开工的目标节点,全力攻坚因涉军影响导致的海域场址方案具有一定不确定性,紧抓项目进度,抓好海上风电项目竞配承诺事项涉及共富金、产业落地、订单支持等落地落实。积极谋划远海风电,开展国管海域象山Z2项目前期工作,稳妥有序推动国管海域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象山登陆,全力推动风电母港布局,锚定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发展目标,聚焦叶片、轴承、电机、齿轮箱等核心部件,加快招引国内技术领先链主企业,紧盯项目建设期相关产业导入契机开展项目招商比选洽谈。推进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开发建设,规划布局“一园一港、港园联动”,提速中船海装象山基地集聚升级,打造千亿级清洁能源产业集群。加强对海上风电场、核电温排水区等国家鼓励支持发展海上光伏区域论证,深化开展国电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二期工程及金七门核电温排水区域光伏项目研究,适时启动项目前期方案编制,推动我县光伏制造企业参与项目订单获取,积极引进玄武岩制造等相关配套项目。

三、打造应用场景,推进改革试点

谋划建设海上能源岛,积极争取高能级开发平台,突出谋划产业项目和能源耦合系统,推动风光核、氢氨醇等“清洁能源”多能耦合发展,前瞻布局潮汐能、波浪能等未来能源,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型电力系统,积极争取将南田岛列入国家海上能源岛示范试点,纳入国家“十五五”重大项目,支持涉海涉能重大项目优先在南田岛布局,将用海、用地等要素支持和基础设施保障向南田岛倾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要求,积极谋划已建国电海上风电项目进行复合利用,借鉴中广核象山涂茨海上“风光渔旅”融合示范项目方案,采用“风电+”的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实现“一海多用”,建设一定比例的网箱养殖、海洋牧场、海上光伏、观光旅游平台等设施,通过搭建海洋预警预报基站、避让港口航道数字化等措施完善服务“风电+”的综合开发利用模式的安全保障机制,切实提高海上风电场区海域资源利用效率。布局“海上风电+多元绿能”,推进海上风电融入绿色能源一体化布局,谋划风电+氢氨醇一体化、风光氢储耦合项目,促进发电、输电、配电、用电的一体化融合,发展包括混合储能模式,综合利用多种技术的优势,推进“风光核储氢”一体布局,弥补单一储能技术的缺陷,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能。以我县富足的绿电资源为依托,积极谋划国家级零碳园区试点,以突破绿电直供政策性壁垒为目标导向,初步确定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及仁义涂区块作为启动区,临港工业园和石浦科技园为储备谋划区,开展新能源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县属售电公司运营模式,研究绿电惠及工商业用户及优质招商项目政策,根据产业布局提前谋划绿电直供试点,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注重科技创新,提升人才队伍

注重科技创新引领,提升创新平台能级,全力争取白马湖实验室联合怀柔实验室共建中国风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中试平台落户象山,建设世界首个国际一流的全链条系统性大型风电装备综合中试平台;推动崂山实验室联合清华大学团队共建波浪能中试平台,争取落地;加速推进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宁波象山片区建设,力争2025年底一期建成投用,同步深化二期项目前期工作。依托引进的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公司人才招引力度,拓宽风电产业人才引进渠道,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结合风电产业发展需要,了解企业用人需求,在县内搭建就业招聘服务双向交流平台,将风电产业链提供的就业岗位加入高校毕业生专场等各类招聘会中,按需举办专场招聘会,组织进校宣传,联动长三角高校输送专业人才,满足人才需求。

五、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要素保障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重大项目年度用海需求统筹机制,全年保障各类建设项目用海,支持存量用海更新和海域分层复合利用,优化海域使用论证审查。鼓励开展区域集中连片论证,实行同质区块集中连片论证报批、项目用海分期分块出让。提倡海域立体分层确权,推动海域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鼓励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海洋旅游等兼容用海、融合发展,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家出台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最新政策,加快构建海域资源立体管理制度;推动对新增跨海桥梁、海底隧道、海底电缆管道、温排水等用海实施分层设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判断环评类别,结合海上风电产业实际情况,根据《象山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判断项目准入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结合县内已建海上风电场建设方案及问题挑战,加强前期论证,统筹解决海上风电场输电路径、陆上登陆点、电力廊道与生态保护红线、军事区等重点区域的冲突问题,确保海上风电项目稳步推进。协同相关部门加强人工鱼礁、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和修复工作,生态环保补偿资金方面,县级财政资金安排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资金100万元、港航码头补偿资金298万元、中核集团投入250万元、中广核新能源(象山)有限公司与县大目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签订《海上风电场+海洋牧场多场景融合发展试点项目合作协议书》,首批投入增殖放流资金400万元,实现风电设施与周边生态和谐共存,持续提升区域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我县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象山能源发展的关心,希望今后为象山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努力。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

(联系人:胡盛敏,联系电话:13586893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