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87-1号提案的答复

大徐镇联委会: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破解城郊乡镇货车停车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随着我县制造业和陆路交通的快速发展,货运车辆逐渐增多,货车停车难问题亟待重视。自2012年来,我县先后两次制定《象山县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就货运停车布局停车场4处、车位1300个,其中城西、城北两个停保场因土地政策处理原因,一直未能有效落地。2023年12月-2024年2月,我局协同丹西街道、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对环城西路周边货车乱停放现象进行整治,引导货车司机将货车停放至物流园区,同时提供物流园区优惠便民政策,降低园区停车费用,2024年3月起,停入物流园区的蓝牌车辆每辆车每天收费5元,黄牌车辆每辆车每天10元。2024年3月,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海洋开发建设保障中心编制完成《象山经济开发区停车位专项规划》,拟在象山经济开发区各个园区布设公共货运停车共设置9处约230个货车停车泊位。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结合象山县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象山经济开发区停车位规划等规划,进一步论证城郊货运停保场必要性及可行性,在交通“十五五”规划中将其纳入,同时推进城西停保场政策处理工作,对接县资规局将城北停保场纳入三区三线内。

二是协同海经区管委会对《象山经济开发区停车位专项规划》进一步加强研究,联合住建、公安、资规、乡镇等部门,对城郊乡镇的货车停车需求进行全面调研,科学规划货车专用停车区域。通过利用闲置土地、改造现有停车场等方式,增设货车停车位,缓解停车资源不足的问题。

三是公安部门对城郊乡镇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排查,增设清晰、醒目的货车停车指引标识,明确货车停车区域和禁停区域,减少因标识不清导致的停车乱象。

四是与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城郊乡镇货车违停行为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在主要道路、物流集散地等重点区域,安排警力巡逻管控,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货车停车难问题,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持续优化城郊乡镇交通环境。

五是针对货车夜间停车需求,公安部门将探索在城郊乡镇部分道路设置夜间临时停车区,允许货车在指定时段和路段临时停放,缓解停车压力。

最后,衷心感谢委员们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16日

(联系人:周  华,联系电话:13957411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