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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丹东街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复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5-06 09:20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0]29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25年5月12日开始分期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复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训对象

持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2024年培训人员和每年参加过复训的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内)。

二、培训形式、地点、报名时间

1、现场手机报名,用手机在浙江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学习考试通过+线下培训,两个培训通过,才能拿证书,否则证书取消,需要重新培训;

培训时间:第一期: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 培训;第二期: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 培训;

地点:丹东街道二楼会议室。

2、学员需要在网上正确点对企事业单位所在地镇乡(街道)、园区、部门、身份,点错了培训不了。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200元,报名时微信线上缴费。

四、其他事项

1、复训必须由本人参加,智能手机要报名、网络学院操作用,不允许代复训,报名时随带原证书,身份证原件、2022年培训(换证)人员以及变更单位人员还需随带1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公章(表格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1张,更换证书,经培训线上、线下考核合格才能取证;

2、报名时资料请交齐,否则做证书时审核通不过责任自负。

生产经营单位收到文件后,通知有关人员,准时参加复训(今年没来参加复训的,证书明年自动作废)。

联系电话:65714706

联系人: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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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