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洪健委员:

感谢洪委员对我县科技事业一直以来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进科技项目评审机制的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集有关科室和分管领导专题研究,现将主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科技项目攻关作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抓手。目前,我县科技项目聚焦海洋新材料、高端装备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创新链,构建起“攻关清单-揭榜挂帅-成果转化”的闭环管理机制。2024年,我县共有7个宁波市重大专项立项,获得补助1980万元;安排县级科技攻关项目74项,其中重点项目14项,拨付项目经费1167万元,惠及企事业单位75家。

二、主要做法

根据《象山县科技计划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象科〔2022〕7号),我县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环节一般包括以下程序:项目征集与发布指南、项目申报与受理(包括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评估)、职能科室初审和科室联合审查、集体审定、签订合同。

1.企业申报项目采取的是自主申报原则,面对所有在我县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软科学研究项目可以是社会团体等)。

科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只需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象山县)”(http://stbrain.kjj.ningbo.gov.cn/xsprogram/)进行在线填报,网上填写完整“象山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等相关内容,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附件材料应能够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说明项目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有利条件即可。

2.项目评审采取网上评审、会议评审、函件评审等形式进行。每个项目必须有5位及以上技术专家对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经费预算等指标进行评估。

项目立项实行专家评审、现场评估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评估)、职能科室初审和科室联合审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的“三审一决策”的程序进行。

专家评审(评估)主要对项目的创新性、技术方案的可行性、承担能力、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市场前景等进行评价,占总得分的30%;职能科室初审与相关科室联合审查,主要对项目现场及财务条件基础进行评估,占总得分的40%;局长办公会议审定是在听取职能科室项目立项建议的基础上进行评分(评估),占总得分的30%,综合后作出项目立项决策。县科技局根据项目立项的“三审一决策”程序,确定立项项目,下达项目立项文件(其中与科技经费一并下达的项目经县财政局会签),并予以公开。科技计划项目实行信息化管理。批准立项的项目,在下达立项文件后,由县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网上签订科技项目合同书。

三、下步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象山县科技计划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有关精神,依托县科技创新中心(宁波工程学院象山研究院)现有条件和专家资源团队,借鉴国内各地共享先进做法,重点推进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扩大专家资源储备。依托宁波工程学院象山研究院,全方位拓展专家吸纳渠道。严格审核专家资质、成果及行业影响力,计划一年内将专家库规模扩充25%,提升专业领域覆盖度15%,打造多元、权威的专家资源池,为项目评审注入强大智力支撑。在项目评审专家组成结构上增加行业评审专家,对评审项目的产业前景做合理评估,让研发项目更符合产业化需求。

二是深化数字流程监管。搭建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平台,为各立项项目建立专属电子档案。项目执行期间,要求承担单位线上提交进展报告,详述阶段成果、问题及解决方案。每季度安排专业人员实地核查重点项目,借助大数据技术综合评估项目进展数据。一旦捕捉到进度滞后、经费使用异常等风险,即刻触发预警机制。组织专家团队远程或现场指导,助力项目承担单位及时调整计划,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力争项目按时完成率达80%以上,经费合规使用率稳定在85%以上。

三是强化申报辅导力度。制定年度申报辅导计划,采用线上线下融合模式。线上,在政务服务网发布申报政策解读、流程演示视频课程。线下,邀请科技政策专家、申报顾问设置一对一咨询环节。依据不同企业项目的差异化特点,组建专业团队开展一对一精准辅导。通过深入剖析项目,协助企业优化创新性阐述,使其亮点更加突出;同时细化技术方案可行性分析,确保内容科学严谨、切实可行。此外,定期收集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的常见问题,精心编制系统全面的答疑手册,为企业提供便捷实用的参考指引。

最后,恳请洪委员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县科技工作,我们将突出谋局定向、资源聚合、英才驱动、生态赋能,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海花园城市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象山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6日

(联系人:方鹂,联系电话:1356787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