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甬农发〔2025〕43号)等文件,经初步审核,以下申请人符合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条件,现予公示,有疑问致电象山县农业机械化管理站0547-65780009。公示时间:2025年6月12日-- 6月23日。
附件:(以此为准)2025年度象山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第一批).xlsx
象山县农业机械化管理站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