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大目湾深蓝科创园建设工程-新能源智造基地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水利局河湖管理中心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 6月23日
二、联系电话:0574-65762743
三、电子邮箱:1047296780@qq.com
四、通讯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五、联系人:彭玲玲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大目湾深蓝科创园建设工程-新能源智造基地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
3、建设单位:宁波象山大目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山西大地复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5年6月18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2幢4层新能源智造生产厂房及1幢3层服务配套等建筑体,内部道路、管线、硬化、停车位、中央广场、景观绿化等。
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项目占地面积12.0875hm2,其中永久占地7.4875hm2,临时占地4.6hm2。
工程开挖回填土石方总量为45.43万m3,其中开挖方为16.74万m3,填方28.69万m3,借方24.06万m3,余方12.11万m3。
工程总投资为5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7254万元。
工程计划2026年5月开工,于2028年4月完工,建设总工期24个月。
象山县水利局
2025年 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