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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业健康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6-26 10:02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0]29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25年7月2日开始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业健康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新开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变更;

3.原已培训后未每年参加复训需要重新培训的人员;

4.去年没有完成网上培训没有拿到证书的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内,并且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二、报名及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7月2日上午8:30-9:00。

培训时间:7月2日、7月3日线下面授培训学习时间2天+线上学习;

地点:象山县大目湾管委会大楼四楼东首1号办公室报名。(地址:天安路1111号,公交总站乘119路公交车、公交东站乘130路公交车直达大目湾

三、培训方式

根据(浙应急基础[2020]29号)文件精神采用线上培训+线下面授;

四、培训内容

按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大纲安排课程,考试。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每人380元,报名时线上缴费,食宿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1.培训必须本人参加,不允许代培训。申请表见附件1。

2.带好智能手机现场网络学习操作用,请各位学员安排好培训时间。

3.报名所带资料: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1吋免冠近照2张、《营业执照》复印件1张、公章(表格盖章)。

4.经培训线上、线下考核合格,由象山县应急管理局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请各单位收文后,通知有关人员前来参加培训。

联系电话:65714706、联系人:吴老师。

附件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管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申请表.doc

象山港高级技工学校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