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由我局协办的袁晓等3位委员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的第22号提案《关于大物业管理进经济开发区的建议》收悉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现将我局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根据建议要求,我局一直为保持园区清洁、打造园区形象履行职责,促进大物业进经济开发区的管理工作。近年来,在象山经济开发区和象山供销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全县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处置试点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关于推进工业固废处置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持之以恒的做好搭把手、逸和再生、陆洁再生等项目一般固废收运的指导服务工作,推进智慧一体化再生资源回收、运输及处置等体系建设,化解一般工业固废分类问题,优化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模式,推动一般工业固废管理规范化、智慧化,实现一般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针对袁晓等代表提出的建议,如需我局配合,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
2025年3月26日
(联系人:陈敏杰,联系电话:1380585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