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县农业农村局:

由我局协办的郑士国委员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的第26号提案《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处置利用的建议》收悉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现将我局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加强秸秆禁烧监管。落实《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要求,增强部门联动、多方协作,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强化联系衔接,形成合力,规范露天焚烧应急处置工作流程,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秸秆禁烧工作。

(二)压实属地政府责任。进一步落实镇乡(街道)属地职责,加强社区(村)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打击露天焚烧现象。镇乡(街道)、社区(网格)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露天焚烧行为的,应严格落实“1530”处置要求(即1分钟发现、5分钟到达现场、30分钟内扑灭)。

(三)提升农户环保意识。积极开展绿色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多媒体宣传、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益处,进一步提高群众秸秆禁烧意识。

针对郑士国委员提出的建议,如需要我局配合,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

2025年3月26日

(联系人:邵铭,联系电话:15757855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