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由我局协办的王晓娟委员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的第111号提案《关于设立海洋生态安全的蓝色屏障,助推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的建议》收悉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现将我局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在海洋生态保护领域积极作为。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对宁波海域的水质等关键指标进行长期跟踪,积累了大量基础数据。同时,严格把控涉海项目的环境准入关,确保各类海洋产业项目在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针对建议,我局将从以下3个方面积极响应并推进落实:

一是实施“陆海统筹”治理模式,严控陆源污染物入海,加强滨海湿地生态功能维护。在宁波海洋经济示范区内,陆地与海洋紧密相连,陆源污染物排放、海岸带开发等陆地活动,深刻影响海洋生态。一方面强化陆域污染源管控,对沿海工业、农业面源污染精准治理;另一方面加强海域生态修复与监管。构建海陆一体化监测体系,让陆地与海洋生态数据互联互通。协调海陆产业布局,使临海工业、渔业养殖与海洋生态保护协同共进,实现陆海生态系统的整体优化,守护海洋生态安全的蓝色屏障 。

二是持续推进海漂垃圾治理,探索浙江“蓝色循环”模式,通过资源化利用提升污染防控可持续性。建强海上环卫队伍,推进常态清理。根据《象山县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各镇乡(街道)实际需求,在全县范围内组建一定数量的海上环卫队伍,实现18个镇乡(街道)常态化保洁,形成沿岸海域和岸滩垃圾巡查、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全链条闭环治理体系。强化督查检查闭环,推进高效治理。定期开展联合巡查,探索运用AI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新技术,及时发现、有效掌握海洋垃圾分布情况,提高巡查质效。落实海洋垃圾巡查问题整改闭环,实现海洋垃圾常态化、网格化、动态化监管。注重源头施策治理,减少垃圾入海。梳理海洋垃圾来源途径,聚焦入海河流、养殖集中区、船舶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推进入海垃圾源头减量。组织开展海洋保护净滩公益活动,鼓励公众参与,提高社会海洋保护意识。

三是依托象山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对全县重点指示物种进行监测。生物多样性是生态环境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保障。自2024年开始我局在象山县沿海周边布设了 6 个具有代表性的固定观测点(包括韭山列岛、西沪港、蟹钳港、松兰山、半边山和象山工业园区),开展了包括植物、鸟类、大型底栖生物等的监测,并重点加强对中华凤头燕鸥、东亚江豚和欧亚水獭三类国家保护物种、珍稀濒危物种的观测。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

2025年3月26日

(联系人:杨巧燕,联系电话:13566537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