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浦镇村(居)民建房批前公告(中央塘村芦连军)

本次公告的项目为石浦镇中央塘村芦连军个人建房。如对该方案有意见的,请在公告结束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象山县石浦镇村(居)民建房管理办公室。

1、如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明确的,请向我办公室咨询。

2、本次公告日期为十日,自6月9日至6月19日止。

3、象山县石浦镇村(居)民建房管理办公室地址石浦行政服务中心A幢513,邮政编码315731,联系电话0574-65975580。

象山县石浦镇村(居)民建房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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