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641/2025-171980
环境保护
2025-07-10
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
主动公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象山云祥废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年产5000吨再生棉和50000吨废化纤颗粒迁建项目 |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爵溪街道正源路66号 | 象山云祥废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象山云祥废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主要将回收的废布进行再生处理,其名下共有两种生产线(再生棉生产线和废化纤颗粒生产线),经过多次搬迁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由于万隆路厂区电压不稳,无法正常开展生产,故企业新租赁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爵溪街道正源路66号的闲置厂房。企业计划将万隆路厂区现有的年产5000吨再生棉生产线迁至新厂区,同时新增2台开花机与1台泺口机作为备用设备,搬迁后再生棉产能保持不变。原废化纤颗粒生产线因业务停滞,已于2023年4月拆除相关设备并外卖。此次环评中,企业拟新采购6台团粒机及配套辅助设备,项目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50000吨废化纤颗粒的产能目标。本项目投产后,全厂产能将达年产5000吨再生棉和50000吨废化纤颗粒。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两条再生棉生产线产生的开花、清弹粉尘收集后,分别经2套布袋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2根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废化纤颗粒生产线产生的造粒废气收集后经有机废气治理装置(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振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处置方法: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作无害化或资源化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65733520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