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2641/2025-172187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5-07-14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7月14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宁波力华港机重工有限公司卸船机斗轮机重型装备制造新建项目


象山县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大中庄码头东侧


宁波力华港机重工有限公司


宁波力华港机重工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21年9月,主要从事专用起重机的生产,现拟投资10000万元在象山县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大中庄码头东侧实施宁波力华港机重工有限公司卸船机斗轮机重型装备制造新建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6000平方米。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焊接废气收集后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喷砂粉尘收集后经滤芯式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涂装废气、调漆废气及洗枪废气收集后经式过滤(多级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3)。

2)废水

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3)噪声

通过合理布局、隔音降噪、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

4)固体废物

金属边角料、废弃的一般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滤芯、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洗枪废液、报废油漆、废催化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65733520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