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水利局关于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南部新城停车场部分配套设施和出入场线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临时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批公示

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南部新城停车场部分配套设施和出入场线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临时工程施工方案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行政审批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水利局河湖管理中心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3日

二、联系电话:0574-65762743

三、电子邮箱:1047296780@qq.com

四、通讯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五、联系人:彭玲玲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南部新城停车场部分配套设施和出入场线工程

2、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

3、建设单位: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象山县水利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5年7月17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项目位于象山县南部新城,因出入线1号桥梁施工需要,在南大河管理范围内建设临时围堰、临时钢便桥。临时围堰(X=57726.37,Y=340391.69)占用河道水域面积70.93 m2,水域容积265.06 m3;临时钢便桥占用河道水域面积4.34 m2,水域容积16.22 m3。项目施工期共计临时占用水域面积75.27m2,水域容积281.28m3。临时围堰占用时间2025年8月至2026年3月,临时钢便桥占用时间2025年8月至2026年8月。


象山县水利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