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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水利局关于象山县泗洲头镇田鸡山边坡治理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占用水域)的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7-02 11:25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泗洲头镇田鸡山边坡治理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行政审批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水利局河湖管理中心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 7月7日

二、联系电话:0574-65762743

三、电子邮箱:1047296780@qq.com

四、通讯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五、联系人:彭玲玲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泗洲头镇田鸡山边坡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

3、建设单位:象山县泗洲头镇人民政府

4、方案编制单位:象山县水利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5年7月2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边坡防护加固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根据工程设计方案,场地平整(北纬29°23′37.7″,东经121°44′57″)和临时堆渣(北纬29°23′35″,东经121°45′1.9″)占用五岙垄溪和吴岙龙山塘水域面积、水域容积。根据测量核定,项目共计永久占用水域面积1853.7m2,水域容积1367.2m3。另外,项目临时占用吴岙龙山塘水域面积1641.5m2,水域容积4755m3,占用时间2025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

为保证区域防洪安全,先建设项目周边排水沟及宽2m、深2m~2.7m截洪沟,直径2m涵管,后填埋水域。施工期设置临时水泵引水,保证周边农业灌溉用水。待场地恢复后,及时做好吴岙龙山塘水域恢复及相关引排措施建设。

水域补偿至墩岙河下游,补偿位置为(北纬29°18′6″,东经121°46′47.5″),共计补偿水域面积2061m2、容积3091.5m3,水域占补平衡。

象山县水利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