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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低压电工作业安全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7-31 14:48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0]29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25年8月份举办一期低压电工作业安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生产经营单位低压电工作业岗位无特种操作证的人员;

2.准备从事低压电工作业岗位工作的人员。

培训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从事该工种一年以上;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需要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二、培训报名时间和地点

1.预报名登记请电话咨询(0574-65767823),培训时间另定。

2.培训地点:象山港高级技工学校(大目湾校区)

三、培训内容

按浙江省低压电工作业安全培训考核大纲安排课程,考试。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1300元,报名时缴费,食宿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1.培训人员安排好培训时间参加培训,培训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允许代培训。

2.报名时需随带身份证原件,1寸免冠近照1张

3.经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象山港高级技工学校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