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部署要求,推动政务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公布2025年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25〕3号)和《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象山县政务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象山县总工会、象山县教育局。
承办单位:象山国穗培训学校。
二、竞赛类别
县级比赛。
三、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5年7月27日。
比赛地点:宁波广播电视大学象山学院(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688号)。
四、竞赛项目
政务服务。
五、竞赛内容
(一)比赛内容
竞赛试题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命题以《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三级)为基础,结合当前社会对行政办事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要求,并增加部相关新知识、新技能。
(二)评分标准
竞赛设置理论知识(机考)、操作技能两项,理论成绩占30%,实操成绩占70%,以综合成绩决定名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实操成绩高低决定最终比赛名次。
技术文件
详见附件。
六、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具有象山户籍(或居住证)或在象山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6个月的相关职业(工种)从业人员,报名人数限为500人,按报名顺序额满为止。
七、奖项设置
参赛人数超过30人时,奖项设置如下:
(一)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除一、二、三等奖外,可设置优胜奖;获奖总人数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50%。
(二)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和优胜奖获得者,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均合格的,由县人社部门核发相关高级工(三级)技能等级证书;已有竞赛技术文件编制标准等级及以上证书的,不再重复发证。
(三)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者每人依次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参赛人数未满30人时,不予核发证书及奖励。
八、报名方式
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搜“2025年象山县政务服务职业技能竞赛”,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0日。
咨询方式:象山县人力社保局,钱老师,联系电话:89387485;象山国穗培训学校,刘老师,联系电话:13567875559。
象山县技能竞赛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