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象渔24007船舶证书丢失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1号令《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已向我局提出遗失申请,具体如下:

象山县鹤浦镇大沙村村民奚赛洪所属渔船浙象渔24007,渔业捕捞许可证书编号:(浙象) 船捕(2023) HY-200049号的证书遗失。

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象山县渔业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