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1号令《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已向我局提出遗失申请,具体如下:
象山县鹤浦镇大沙村村民奚赛洪所属渔船浙象渔24007,渔业捕捞许可证书编号:(浙象) 船捕(2023) HY-200049号的证书遗失。
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象山县渔业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