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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情况的公示(第三批)
发布日期: 2025-07-09 08:51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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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实

整改措施

整改情况

1

X3ZJ202406050090号信访件:

象山工业园丹阳路258号(西大门园中路65-1号)象山洁象餐具清洗服务部,在消毒过程中产生大量含化学物质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市政管网和周边水体,对水质造成污染。

 

部分属实

强化监管。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将联合丹西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保证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

 

已将象山洁象餐具清洗服务部纳入互联网+监管对象库,联合丹西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

 

公示期为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5日(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6572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