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3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7月1日至8月14日期间受理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9日-8月2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相关情况,举报电话为0574-65717880。
附件:象山县2025年度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补贴)名单.xls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