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2406/2025-17344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水利

成文日期

2025-08-27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来 源

县水利局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水函〔2025〕60号

象山县水利局关于要求开展山塘安全排查和编报维修加固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山塘隐患排查的通知》(浙水农电〔2025〕38号)文件的要求,开展全县山塘安全排查,结合排查结果编报十五五期间的山塘加固计划,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强山塘全面排查

各地要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山塘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一座不漏。重点排查山塘坝体、溢洪道、放空设施和启闭机等关键部位设施,检查山塘“四个责任人”落实情况和巡查员进岗履职情况,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排查、检查于9月10日前完成。  

2.编报山塘维修加固计划

根据排查结果,结合面上山塘维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山塘编制维修加固计划。目前,我县尚有基本安全注册山塘43座(见附表1)未完成加固,按省水利厅要求在今后三年内完成整治,其他面上需维修的山塘根据安全隐患的轻重缓急依次进行,加固计划于9月15日前上报。要求列入下一年水利建设计划的山塘维修加固,原则上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加固的方案设计。


象山县水利局

2025年8月26日

(联系人:赖周生;联系电话:17857372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