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中心菜场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水利局河湖管理中心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4日
二、联系电话:0574-65762743
三、电子邮箱:1047296780@qq.com
四、通讯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五、联系人:彭玲玲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中心菜场二期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
3、建设单位:象山县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浙江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5年9月1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项目位于象山县丹西街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水产交易市场、冷库、配套服务用房、综合管线、绿化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项目占地面积2.8764hm2,其中永久占地2.8729hm2,临时占地0.0035hm2。工程开挖回填土石方总量11.18万m3,其中开挖方10.31万m3,填方0.87万m3,借方0.12万m3,余方9.56万m3。余(弃)方土方及建筑垃圾外运至宁波振和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处置,泥浆外运至宁波象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化处置。
工程总投资为22289.7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9499.30万元。工程于2025年8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7年3月建设完成。
象山县水利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