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鹅场粪污源头减量技术的应用项目补助名单的公示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2025年粮油等四个产业技术团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4〕12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施合同内容,拟对象山清来白鹅养殖场实施补助,补助金额13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畜牧兽医总站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0日-9月14日(公示期5天)

通讯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新丰路368号

联系人:姚旭

联系电话:0574-65760106


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