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涂茨镇卢家山公益性墓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水利局河湖管理中心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5日
二、联系电话:0574-65762743
三、电子邮箱:1047296780@qq.com
四、通讯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五、联系人:彭玲玲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涂茨镇卢家山公益性墓地
2、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
3、建设单位:象山县涂茨镇人民政府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蓝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5年9月2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项目位于象山县涂茨镇钱仓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墓区、地坪、挡土墙、排水沟、绿化工程等。
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2590.42m2,其中永久占地4933m2,临时占地7657.42m2。工程开挖回填土石方总量为1.34万m3,其中开挖方为0.81万m3,填方0.53万m3,余方0.38万m3。余(弃)方运至涂茨镇其他项目综合利用。
工程总投资311.2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62.60万元。
工程已于2024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5年12月建设完成。
象山县水利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