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2010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监系统“百千万”企业安全专项服务行动,结合上海世博安保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压事故保稳定专项行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事故情况
1-6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34起,死亡18人,受伤113人,直接经济损失64.9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次数上升30.10%、死亡人数下降41.94%、受伤人数下降3.42%、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3.97%。
其中:
工矿商贸企业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50%、50%、80%。
道路交通上报事故103起,同比上升17.05%,死亡13人,受伤113人,直接经济损失48.06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1.58%、3.42%、53.17%。
火灾事故发生26起,直接经济损失11.93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60%和159.91%。
渔业船舶事故发生4起,同比上升33.33%,死亡4人,同比下降60%。
水上交通、农业机械行业无事故。
事故特点:
1、事故“一升三降”。1-6月份,除事故次数上升30.10%外,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下降,而且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下降41.94%和63.97%。
2、道路交通事故除事故次数有所上升,其余三项指标均下降,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渔业船舶事故上升33.33%,死亡人数下降60%,科技兴安初见成效。
3、火灾事故有所反弹。1-6月份,共发生火灾事故26起,事故次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6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59.91%,农村、乡镇的小作坊和出租房仍是火灾的多发区域。
4、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无事故,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相对平稳。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统筹部署,积极推进,构建全方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安监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0年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发挥政府及各部门的主导作用,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重点,通过强化分类指导,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落实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责任体系的健全完善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和管理水平。一是签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年初,县政府与全县18个乡镇(街道)、17个县级部门签订了201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地各有关部门分别与所辖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共计12185份。二是分别召开县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和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等会议,动员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上海世博安保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三是根据县政府有关领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中共象山县委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交县委县政府讨论。四是县政府印发了《象山县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象政办发〔2010〕118号)。
(二)求真务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三项行动”
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突出执法、治理、宣传教育方面,做到条块结合,梯次化推进。
1、以强化目标管控为主线,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一是切实完成重点时段的安全执法检查。春节前期,由各分管县长带队,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分6组对全县的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旅游等行业领域以及高层建筑、公共设施和娱乐场所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生产情况等10个方面进行了大检查。春运期间,县交通、交警部门对1172名春运驾驶人员开展了安全教育,对参加春运的755余辆9座以上营运客车的进行了检测,并集中对城乡客运车辆、出租车、摩托车进行了专项整治,共纠正违法行为18172起,查处违章车辆608辆,实现了全县车辆无超载超限、无重特大事故的“双无”目标。
二是加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工程的执法检查。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海洋与渔业、建设工程、危化与矿山、船舶修造、旅游、农机等领域继续保持高强度执法力度,各地各部门既明确分工又密切配合,把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并充分发挥舆论曝光监督作用,加快隐患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治理隐患企业单位1000余家次,查处隐患679条,落实整改646条,整改率达到 95.1 %。同时,县安监局会同县发改局对石浦大金山隧道一期工程、半边山旅游度假区、海水淡化工程、中油重工宁波基地海洋工程等项目进行了检查,并就重点工程在安全投入、安全设施、安全台账等方面提出了整改意见。今年以来,县交警部门共纠正各类交通违法5.7万起,其中现场纠违2.39万起,非现场纠违3.37万起,查扣强制报废机动车415辆,吊销驾驶证28本。特别是开展全县性酒后驾驶集中整治15次,查处酒后驾驶412起,拘留醉酒34人,酒后驾驶治理已经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做好世博安保工作期间的执法检查工作。围绕“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计划要求,安监、公安、交通、海事、海洋渔业等重要部门做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并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集中对全县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大检查,要求各企业比照江浙沪危险化学品运输联控机制实施细则建档危险货物的流向、建立世博期间专项安全生产台账;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新建项目,会同中介机构专家共同进行指导,确保达到“三同时”要求。同时,继续落实好重大危险源运行监控制度和“二牌一箱”制度,强化企业内部管理。
2、以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为根本,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春节前后,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小组,县安监局会同公安、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三轮次联合执法检查,对全县零售摊点进行逐一排查,共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单位15家,收缴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980余箱,全面规范了各经营摊点的安全标识、进货渠道和安全设施。并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曝光。
(2)巩固以船舶修造为重点的机械制造行业的安全态势。在去年全县开展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分类落实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同时,以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预警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设置,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实现船舶修造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3)强化危险品码头安全生产管控。上半年,县港航管理局加强对12家港口危货作业企业、3个客运站、15个码头的管控力度,要求各港口危险品作业企业和客运站制定相关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安全投入力度,配备必需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加快码头配备报警设备,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确保作业码头在持证人员、器材、应急设备、作业周边环境等方面都符合港口危货作业安全要求。
(4)继续推进渔业安全生产整治。渔业安全生产历来是我县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也是监管难点,必须全方位地落实监管措施,无缝隙监管。一是强化春汛雾季、伏季休渔等重点时段的安全整治。截至目前,县海洋渔业部门开展港口安全检查46次,参加检查人员280人次,检查渔船324艘,责令整改船只16艘。同时,对靠埠镇海的19艘象山籍渔船开展登船安全检查,对6艘存在严重隐患的渔船开具了“停航责令书”。二是出台《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建造渔业船舶行为的通告》,专项整治非法造船。开展船厂执法检查12次,查处违规船厂5家。开展滩涂造船执法检查15次,查处非法建造渔船7艘,拆解1起。三是加强渔船检验和签证工作,2010年检验渔船221艘,办理签证报关1903艘。四是创新管理办法,出台了《象山县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把发放柴油补贴与渔船安全管理挂钩。90分及以上为合格,可享受全额年度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90分以下的,按其实际所得分值与90的比值享受年度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并取消当年年度各类先进评选资格。《考核办法》在强化安全保障的同时又增强了可操作性,是我县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成果。
(5)积极开展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年初,县政府和县安委办公布了2010年度5家县级以上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单位,各牵头责任单位积极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落实。对市级挂牌督办单位象山绿叶洗浴中心和象山飓风2008酒吧进行停业整顿。县级挂牌督办单位浙江万洋纺织有限公司、象山华翔宾馆有限公司消防部门正准备验收。对昌国前街棉絮加工厂、昌国西门棉花加工厂要求于8月31日前完成搬迁。
3、以形成安全生产氛围为目标,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
一是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紧扣“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活动主题,督促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切实按照工作部署,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全面提高我县安全生产氛围。活动期间,组织18个部门分丹城、石浦两个活动点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有奖竞猜、宣传图版展览、宣传资料的发放、播放安全生产录像、摊点咨询等活动的开展,引导群众积极融入“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中来。各地各部门通过横幅、标语、招贴画、黑板报、专栏、发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同时通过开展“五进”活动,引导以“反三违、零事故”为主题的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及安全警示教育活动。6月中旬,县安监局邀请江西化工研究院宁波分院、宁波富邦国投有限公司专家深入宁波卜赛特化工有限公司、浙江神州船业有限公司、宁波全力机械模具有限公司、宁波乐惠食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咨询服务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是充分利用县应急办组织的“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县纪委组织的“阳光热线”5周年纪念活动宣传,展出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图版32块,分发宣传资料800余份,现场回应群众热点安全问题,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是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今年以来,已累计培训各类从业人员2878人。其中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复训人员392人;开展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复训3期,复训人员305人;举办矿山、危化复训、电工初训、危化操作工培训等培训班11期,培训人员510人;举办特种作业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139人;县海洋与渔业局会同石浦镇开展渔民职务船员培训1050人。在抓好常规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县安监局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培训机制,推行分行业培训模式,在克服原有集中培训模式点多、面广、笼统等弊病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行业性特点,并通过行业协会平台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工程师和管理人员作为县职业安全培训中心的兼职教师进行授课。现阶段,已完成船舶修造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复训482人。县工商部门会同县消防大队对全县200余家中小宾馆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组织开展了现场消防灭火演练。
(三)循序渐进,着眼长远,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1、继续全力抓好“两化”建设。按照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象政办发〔2009〕111号)要求,在09年完成208家企业“两化”创建的基础上,继续花大力气,大力度、大范围地加快企业安全生产“两化”建设步伐。按照计划部署,力争完成企业标准化考核23家,规范化考核177家的目标。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工业企业“两化”创建活动的普及率,在继续拓展和深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两化”创建的基础上,县安监局还集中人手,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力争在各个乡镇实现2至3家规模以下的企业参建“两化”,实现两化创建成果的最大化。为确保企业积极主动落实,提高企业创建信心和决心,还及时组织安评机构走访150余家规范化企业、23家标准化企业,提供咨询服务,解答安全管理难题。目前已有126家企业开展规范化、26家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其中4家企业已通过标准化验收。
2、延伸监管网络,开展委托执法调研。为进一步加大乡镇安监站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构建基层执法体系。县安监局组织部分镇乡(街道)安监站人员赴鄞州区调研镇乡(街道)安监站委托执法实施情况,就委托执法开展过程中的基础条件、设施配备、制度落实、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实地调研,为下步委托实施作准备。现阶段,将在规范安监站执法主体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基层基础执法配备的保障能力,力争今年完成包括丹西街道、贤庠镇在内的3-5个乡镇的委托执法试点,为明年全面推开做好示范引导。
3、继续推进渔业生产领域“科技兴安”战略。我县海洋渔业部门自2008年以来共投入资金3573万元,用于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截至目前,60马力以上渔船共安装AIS避碰设备2482套,北斗卫星终端设备1635套,渔船射频自动识别卡2100余套,船舶标志牌2800余套;在小型渔船上安装专用对讲机200台。同时,建成县级渔业安全监控指挥中心1座,信息分中心10座,渔用视频监控站16座,形成海陆联动、县镇联网的渔业应急救助指挥和安全监控信息网络体系。县渔港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于今年在全市率先开始实施渔船“避碰预警”制度,变被动救助为主动预防,充分发挥渔港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的功能,通过监控平台充分掌握渔船实时动态,今年以来,没有发生渔船等级事故,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4、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专家巡查制度。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鹤浦镇党委政府聘请泰达咨询公司专家、县安监局退休人员、镇安监站以及有关企业专家等8人组成安全生产专家巡查组。目前首先做好浙江东红船业有限公司、宁波故乡行雨具有限公司的安全巡查的试点工作,有关安全隐患的整改,台账的整理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同时对其他多家企业进行巡查,并对查出的隐患督促企业整改。巡查组分别制订了各项制度和职责,并结合该镇实际,分类制定巡查内容细则,如:船舶企业细则、机械企业细则、危险化学品企业细则及冷冻行业细则等。企业日常巡查以内为主,以外为辅,即企业内部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咨询公司专家每月巡查1-2次。鹤浦镇计划投入30万元经费,进一步完善该项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安全隐患点多面广且安全基础相对薄弱。随着我县发展的提速和招商引资规模的扩大,全县重点工程点多面广,安全隐患多,事故潜在风险加大,此外多数生产企业安全基础条件落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安全保障能力较弱,监管压力较大。
二是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且排查治理隐患力度还不够。一些企业和单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深入;有的地方对一些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存在畏难情绪,整治工作滞后;对隐患定性避重就轻,缺乏专业水平;企业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不足。一些特种设备操作工、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流动性较大,人员不稳定,往往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就直接上岗,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四是大部分中小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尚未建立,各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演练还不够,有的虽已开展,但无演练方案,演练结束后也无点评和总结。
五是定塘、晓塘地区农用正三轮泛滥,数量达2000余辆,这些正三轮驾驶人员有的未经培训,??隐患不容忽视。
六是企业创“两化”后安全生产工作反而停滞不前了,相关的安全台账、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教育等没人顾问了。
四、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夏季高温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各地、各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做好高温、缺电情况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对船舶修造企业等夏季露天高温作业工人要提供必要的降温设施和清凉饮料,在高温期间要避开高温时段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船舶修造企业的舱内作业以及地下建筑和涂料施工等作业要有通风措施,防止急性中毒、中暑、触电等事故的发生。随着气温的升高,易引发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等事故。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船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和上路检查,杜绝违章、违规和非法运输。海洋渔业部门和有关镇乡(街道)要加强对渔民的安全教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自备发电的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发电的相关规定。教育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学生淹溺等意外事故的发生。旅游部门要加强松兰山、中国渔村等游泳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值班瞭望,切实防止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二)要做好台风雨季和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防止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次生事故。当前我县正值台风雨季和汛期,各地和有关企业要及时掌握易引发灾害天气和生产安全事故天气的动态情况,提前发出预警信息,督促落实防范措施。要督促矿山企业及早制订矿山汛期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督促危险品生产储运企业加强防雷电工作,加强对油库储罐等重大危险源接地装置的全面检查,并提高设防标准;重要工地、重要设施都要根据实际,落实防止洪水、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措施。水利部门要加强海塘堤坝、山塘水库的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台、防汛的准备工作。
(三)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压事故保稳定专项行动,以及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大检查。
(四)继续深入开展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同时继续做好创“两化”后的后续工作。
(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督促所辖区域内未建立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抓紧预案的编制工作,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时要做好预案的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预案。
二0一0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工作 总结
抄送:市安委办,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镇乡(街道)安监站。
象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