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19576068/2011-112257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成文日期

2011-03-18

发布机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城区首家商店自行整改落地空调外机

3月14日,位于象山港路409号的一家养生馆自行整改4只不规范的空调外机,把原放在人行道上的空调外机按标准移至离地面2.5米以上。该店是目前我县城区首家自行整改落地空调外机的商户。

根据调查,我县城区现有落地空调外机2000余只,其中主街道1100只,次街道500只,背街小弄5000只,这些沿街落地空调外机不仅占道摆放,影响交通和市容观瞻,而且在盛夏酷暑季节,空调外机散发的阵阵热浪,直接冲击过路行人,影响市民通行。为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和省文明示范县城,按照《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家空调安装标准》以及《宁波市城市容貌标准》等有关规定,决定规范城区空调外机的安装。

最近以来,县城管部门已对沿街各商户颁发“规范空调外机告知书”,要求在5月3日前自行整改到位,为城市“两创”工作尽一份义务,做一份贡献。象山港路这家养生馆业主杨月梅说得好:“空调外机移至2.5米以上,人行道宽了,看去很舒服,外机移高了,还有利于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