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12〕14号)、《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土资发〔2011〕18号)的规定,现将“浙江省象山县新桥镇木头岙萤石矿地质普查”探矿权协议转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探矿权转让人名称:象山明邦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邦焘;
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爵溪街道南山路95号对面。
二、探矿权受让人名称:宁波金石永泰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云富;
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崟港路13号。
三、转让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1、勘查项目名称:浙江省象山县新桥镇木头岙萤石矿地质普查。
2、地理位置:浙江省象山县新桥镇木头岙村。
3、探矿权范围:(1980西安坐标系统)
序号东经北纬
1, 121°50′30″,29°22′15″
2, 121°51′45″,29°22′15″
3, 121°51′45″,29°21′15″
4, 121°51′00″,29°21′15″
5, 121°51′00″,29°21′30″
6, 121°50′30″,29°21′30″
7, 0,0
4、勘查面积:3.36平方公里。
5、勘查矿种:萤石(普通)。
6、勘查成果情况:通过本次普查工作,大致查明了工作区的地层、构造特征;大致查明了Ⅰ号矿体的产状、厚度、规模、形态和矿石质量特征,Ⅱ号矿体地表出露情况较好,有进一步工作价值。
四、转让探矿权勘查许可证号:T33120090603031272;
发证机关: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有效期限:2013年07月10日至2015年07月10日。
五、转让价格:200万元;
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六、公示期:2014年2月25日至2014年3月10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映。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87号杭州山水宾馆北楼;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电话:0571-88877222、0571-88877283;
联 系 人:边辉辉。
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