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6985922 /2014-14402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成文日期

2014-08-13

发布机构

县农林局

来 源

县农业农村局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农林发〔2014〕56号

关于印发《象山县家禽养殖场污染整治技术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农办、街道农业经济科:
  现将《象山县家禽养殖场污染整治技术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镇(乡)农办、街道农业经济科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养殖场根据本方案制定整治措施,有效落实家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任务。
 

 象山县农林局
                                                                         2014年8月12日

  


象山县家禽养殖场污染整治技术方案


   为切实完成“五水共治”和家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家禽养殖污染整治技术措施的落实,从源头上控制家禽养殖污染,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家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整治要求
  家禽养殖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原则,结合家禽养殖的特点开展。对现有家禽养殖场要按照“总量控制、污染治理、循环利用、管理提升”的要求进行整治,实现家禽排泄物生态消纳、综合利用、达标排放。
  二、控制养殖规模
  为确保养殖污染物有效处理、生态消纳,根据环保部门要求,对禽场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核定的家禽存栏量确定饲养规模。建议饲养密度种鹅按运动场面积1只/m2,肉鹅1.5只/m2,蛋鸭1.5只/m2,散养鸡200只/亩。
  三、限制养殖用水量
  逐步控制河流、池塘、水库养殖,推广“水禽岸养”模式,要求鹅、鸭不能直接在溪、河、水库、池塘中饲养,做到离河上岸,采用运动场流水池、喷淋等节水技术,水池宽控制在3m、深度控制在20cm。水池养殖用水控制在日换水1次(冬天2天换1次),或采用流水循环方式。旱禽饲养不能采用夏日喷淋降温方式。
  四、污染治理模式及设施
  1、污染治理模式。水禽养殖污水必须经过沉淀(过滤)池处理后进入净化塘(湿地)进行生态净化,或进入农田生态消纳,粪便必须经过堆积发酵处理后用作有机肥。放养鸡粪实行自然生态消纳。封闭式鸡场实行自动清粪,自动干燥后用作有机肥生产,污水沼气发酵处理,沼液沼渣生态消纳。
  2、污染治理设施。水禽运动场采用混凝土硬化;每千只白鹅建三格式沉淀池100m3、蛋鸭50m3,池深1.5m;建净化塘(湿地)2000m2,种植荷花、茭白或其他水生植物,饲养泥鳅等。要建设相应的雨污分流渠道,严防雨水冲入污水处理池塘。同时,要配套相应的农田进行自然生态消纳。
  封闭式鸡场应建沼气池,每万只建设50m3。
  五、污染物处理要求
  1、干粪清理。必须及时清扫干粪,将清扫的粪便运至堆积发酵棚内统一堆积发酵后用于农作物有机肥,严禁运动场粪便直接冲入水池,实现日产日清。
  2、雨污分流。建设或改造养殖场的排水系统,雨水直接排放;污水及清洗污水通过暗沟输送系统进入沉淀池。
  3、沉淀处理。污水经沉淀池沉淀,上清液进行净化塘(湿地),沉淀物定期取出并进行堆积发酵处理。
  4、净化处理。经沉淀处理后的污水进入净化塘(湿地),水生植物(茭白、荷花等)对污水中有机物质进行吸收、净化,基本达到排放要求。
  5、循环利用。沼气池产生的沼气作燃料使用,沼液、沼渣还田、还林消纳,实现“三沼”综合利用。
  六、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配套设施
  规模禽场必须配套相应的病死禽冷藏收集设施,用于病死鹅收集、储藏。
  七、养殖场环境美化
  要求养殖场加强养殖场内外及周边环境的改造,确保环境整洁,并进行相应的场地绿化。运动场种植白杨树,养殖场北面以种植常绿树种为主,如木麻黄、珊瑚、香樟、女贞、桂花、柏木等,养殖场南面以种植落叶树种为主,如白杨、水杉、无患子、黄山栾树、竹柳、玉兰、樱花等,周围选择2m左右高度树种形成绿篱,如珊瑚、红叶石楠等。通过场地绿化净化空气,美化环境。

 

 


附件下载:56号关于印发《象山县家禽养殖场污染整治技术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