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县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窗口获悉,自10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5〕104号)规定开始实施起,该窗口积极贯彻落实车辆购置税减税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知规定,对纳税人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以前为10%。截至目前,全县共征起车辆购置税335辆,征起税款311.57万元。其中,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184辆,占总数的55%,征起税款89.57万元,占总收入的28.75%,共减免89.57万元。
据了解,此次是继2009年后实施的第二次减半征收,主要是为了刺激持续低迷的汽车消费市场,激发市民购车欲望。购置税减半征收后,目前主流家用车型大多可节省4000元至9000元不等的费用。以搭载1.6T发动机、官方售价17.98万元的北京现代第九代索纳塔为例,购置税减半后可省下7000元。
近年来,SUV市场持续火热,多款SUV车型也在购置税减半的行列中,如东风雪铁龙C3—XR 1.6THP车型、东风标致3008 1.6THP车型、长安福特翼虎1.5T等涡轮增压小排量SUV车型,均价在15万元左右,可节省6000元左右税费。(记者 胡凯 通讯员 邱虹 周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