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房屋租赁手续费取消

发布日期:2015-11-02 09:40 信息来源:今日象山 浏览次数:

  昨日,记者从县房管处获悉,自今年 11月1日起,市民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手续费将一律免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国统一取消和暂停征收包括房屋租赁手续费等在内的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我县将严格执行这一新规,从本月起正式取消房屋租赁手续费。
  据了解,一直以来,我县对住宅与非住宅房屋租赁实行备案登记制度,而在登记备案时,需出租方缴纳一定的房屋租赁手续费。因而,此前我县市民出租房屋需缴纳两类房屋租赁手续费:住房租赁手续费50元/套;非住房租赁手续费,按租金额度收取100-1000元不等。取消房屋租赁手续费新政正式实施后,前述费用均可免除。
  据介绍,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今年10月15日起,县房管处已将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过去的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
  专业人士分析,取消或降低住房转让、租赁类税费,本质上是国家层面行政体制改革、减轻市场交易负担的一个体现,是国家连续出台房地产政策、宽松房地产市场的延续。目前楼市正面临去库存阶段,中央政府积极从财税、信贷、公积金等相关政策出发,鼓励改善性需求入市。(记者 马振 通讯员 俞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