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山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现将2014年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及其2015年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同时将25家单位的2014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部门预算一并提请审议。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经济持续下行的压力,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财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中求活、转中求好,紧紧围绕桥海兴县战略,全面推进抓改革、促转型、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全力保障县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

  201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547676万元,比2013年实绩增加41450万元,增长8.2%,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1678万元,增长8.1%,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中央财政收入215998万元,增长8.3%,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分税种执行情况为:增值税184567万元,增长7.8%,完成调整预算的99.1%;营业税83474万元,减少1.9%,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企业所得税101408万元,增长12.7%,完成调整预算的105.9%;个人所得税36627万元,增长4.7%,完成调整预算的93.9%;契税22214万元,减少2.2%,完成调整预算的101.9%;非税收入40362万元,增长28.9%,完成调整预算的101.2%。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当年可用资金为316201万元(已剔除上解支出46052万元),再加上债券1亿元,上级各项补助20469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56883万元,合计全年可用资金为587774万元。

  2014年,全县三个街道共组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1355万元,增长18.2%;实现预算内可用资金11773万元,增长34.2%。

  2.支出预算

  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27444万元,减少3.3%,剔除油价补贴等因素,增长7.7%,其中地方财政支出309672万元(包括债券支出1亿元),增长4.1%,完成调整预算的94.2%;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0万元,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相抵,结余52330万元。

  2014年,全县三个街道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729万元,增长33.3%,年末滚存结余44万元。

  全县地方财政支出中,部分重点支出完成情况为:教育支出834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增长4.3%;科学技术支出124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5%,增长2.2%;农林水事务支出2821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5.9%,增长36.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9%,增长2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减少14.5%,主要是上年社保人员节日慰问补助支出600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15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1%,增长9.8%;节能环保支出39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6.7%,增长191.6%。

  上述财政收支执行数均为预计数。全县财政收支执行准确数据待决算汇审以及市与我县的财力结算后,再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56455万元,当年上级补助收入24999万元,上年滚存结余50519万元,合计全年可用资金为4319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9887万元,上解支出346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8622万元。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20277万元,预算支出为213459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49771万元,其中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2369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7552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26470万元。

  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2万元(11家经营性企业利润2240万元,按5%比例上缴),预算支出为112万元,主要用于补充社会保障基金及部分国有企业补助,年末收支平衡。

  二、2014年财政运行主要特点

  一年来,我们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协同支持下,按照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报告决议的要求,不断创新财税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预算执行效果良好。

  (一)依法加强税费征管,财政收入规模稳步扩大。一是完善征管方式。推进“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系统掌握城镇土地税源信息,实现房土两税源头监控。采取片监管、面复核、点抽查的方法,完成13个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二是营造依法纳税氛围。针对股权转让等风控项目开展纳税评估,通过案头分析、税务约谈等方式责令补缴税款。采取欠税公告等方式,依法加大欠税追缴力度。三是优化纳税服务。在全县11个乡镇设立地税发票代开点,切实解决群众开票难问题。落实《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完成7609户次纳税人的信用等级认证。创办全省首家“税收体验室”,创新税收宣传服务途径。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经济转型发展稳步推进。一是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统筹财力,发挥政府公共投入对稳增长的重要作用,支持了丹城五小、环象山港公路等重点实事工程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成功发行18亿元企业债券,用于农村生活污水等工程建设。二是加大企业帮扶力度。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各项税收优惠达1.5亿元,惠及企业704户次。取消和免征15项涉及企业和居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征额达4541万元。下浮“小升规”企业和部分工业企业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惠及企业2244户,财政因此增支5539万元。还努力为工业、建筑业、海运业应急转贷调度转贷转还资金,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三是加大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力度。制订完善技改、节能、旅游等16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兑现技改、节能减排贴息等企业奖励扶持资金14778万元,惠及企业665户次。

  (三)民生投入持续加大,各项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全年民生支出达397419万元,减少6.8%,剔除油价补贴因素,增长5.2%。一是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投入力度。健全社会保险体系,补助27500万元,新增五险参保人员4.6万人。落实再就业工作专项经费1104万元,新增城镇就业10085人。帮扶弱势群体,补助3247万元用于提高优抚、安置对象补助标准,发放低保、物价补贴等资金6738万元。二是支持教育卫生事业发展。落实2473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再次提高义务段学生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继续落实免收义务段学生课本费、学杂费政策,保障义务教育优先发展。全年共为全县153.67万人次农民结报了医药费46359万元;落实7000万元,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区域医联体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大惠农支农力度。涉农支出达27.5亿元,比上年减少11.2%,剔除油价补贴因素,增长5.3%。落实农村住房两改、村庄梳理式改造、经济薄弱村发展补助资金6030万元,加大美丽乡村建设补助力度。向上争取到9900万元,将在三年内把大塘港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成为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还投入生态建设资金7742万元,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投入公共安全资金29783万元,支持平安象山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四)创新财政管理改革,体制机制活力稳步释放。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编制全口径预算,推进预算公开,压缩归并财政专户,合理调度国库资金。二是明确管理主体,将负债计划审批、融资成本控制及责任追究等纳入管理,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债务清理和甄别工作,对债务进行区分、归类,为我县下轮发展创造融资条件。三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5年起在石浦镇运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四是严格支出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创新审核办法,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拨付环节审查复核的把关。五是出台《政府采购问责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验收管理办法》等规定,并逐步取消定点采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六是强化乡镇财政管理,出台《关于完善镇乡(街道)政府性债务借贷审批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对控制债务规模、内部考核奖发放、编外用工收入待遇等六方面进行规范。七是加强国资监管,出台国企用工、福利待遇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夯实国资监管基础,规范国企行为。

2014年,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的增长态势,全县经济、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圆满完成了县委部署的各项任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年度间稳增长压力较大。新常态经济形势下,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财政收入增幅回落趋势较为明显,财政收入增长面临考验。二是收支平衡难度加大,尤其是支出压力较大。仍存在财政资金保障范围过大、规模扩张较快、财政负担较重等问题。财政支持产业和事业发展的范围、方式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三是预算管理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资金使用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四是政府性债务压力日渐体现,债务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债务管理的难度也与日俱增。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引起各部门高度重视,并下大力气重点研究,通过转变职能、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严格管理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仍然错综复杂,2015年财政收支形势更加严峻,收支平衡难度更加突出。从财政收入看,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常态化趋势已经明朗,企业经营困难仍将持续,收入增长动力仍显不足,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对收入支撑作用有所减弱,实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清理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都可能带来减收。从财政支出看,经济转型升级、创新驱动,生态文明建设、城乡环境整治,以及教育、科技等支出规定的刚性,特别是在更高起点上满足民生需求,都需要加大财政投入,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

  根据县委对经济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201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桥海兴县战略,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着力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015年的预算编制,我们将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努力编制好收支预算,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按照上述总体思路,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收支拟作如下安排:

  (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

  拟安排财政总收入608600万元,同口径(不含转列的11项政府性基金收入1.7亿元)增长8%,调整后(含转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长11.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71803万元,同口径(不含转列的11项政府性基金收入1.7亿元)增长7%,调整后(含转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长12.1%;中央财政收入236797万元,增长9.6%。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完成上述收入预算,当年可用资金为350542万元(已剔除上解支出52633万元),加上市级转移性补助预下达18482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亿元,上年滚存结余52330万元,合计全年可用资金为597701万元。

  全县财政总收入中税收收入拟安排538000万元,非税收入拟安排70600万元。税收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为:增值税209970万元,营业税89000万元,企业所得税100500万元,个人所得税404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500万元,契税及耕地占用税35000万元,其他各税47630万元。

  2015年,安排三个街道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662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4%。

  2.支出预算

  根据收入预算情况,拟安排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97701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支出安排350542万元,市级转移性支出安排184829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100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安排52330万元。

  三个街道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659万元,比上年实绩减少0.6%。

  地方财政支出预算中,部分重点支出安排情况为:

  教育支出85747万元,增长16.5%。坚持教育优先,加强学校标准化和智慧教育平台建设,积极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县。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足额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落实帮困助学系列政策,扶持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科学技术支出13098万元,增长4.4%。继续增加科技三项费用支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五大行动计划,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强化创新主体培育,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深化质量强县建设,加大对发明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产业化的支持力度。

  农林水支出24287万元,增长41.5%。加大重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农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加快发展精品农业。拓展农业(渔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强化为农服务,支持海洋经济提升行动。深化提升村庄梳理式改造,全力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支持发展生态公益林,推进森林象山建设。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18万元,增长3%。推进国家级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核心区建设,深化渔文化研究,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三下乡”活动、农村电影、戏工程,推进文化惠民。加大乡镇社区体育设施补助,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73万元,增长32.9%。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支持建立兼顾各类人群的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和动态筹资机制。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整合形成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坚持扩大就业和促进创业并举,强化就业援助,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切实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实施社会养老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954万元,增长31.8%。逐步完善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加快三级医联体建设,提高公共医疗服务水平。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深化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整治。

  节能环保支出2953万元,增长65.9%。深入实施治污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狠抓治水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三改一拆”,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推进渔业领域“一打三整治”行动,开展海洋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清洁空气、清洁水源、清洁土壤行动,完成“五小”整治,实施污染减排工程。

城乡社区支出12886万元,增长17.5%。不断增强中心城区集聚和辐射能力,保障城市旅游基础设施和城市贸易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主城区品质提升规划,加大城区公交和城乡公交运行建设经费投入,抓好重点区块开发、主轴打造和市政路网建设。

  按照上述安排,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950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58622万元,合计全年可用资金为353622万元;支出安排为294890万元,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41572万元,调出资金1705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10万元。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277478万元,支出安排为230587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96662万元,其中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6398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8282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28794万元。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15万元(11家有经营性企业预计利润2300万元,按5%比例上缴),支出安排为115万元,主要用于补充社会保障基金及部分国有企业补助,年末收支平衡。

  四、2015年全县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5年既是全面深化法治建设的开局之年,又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与“十三五”规划谋篇布局的承启之年,更是检验象山经济发展的定力、实力与潜力和确保象山经济发展的活力、动力与可持续力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保障收支平衡运行,更加突出依法治税和优化支出。坚持依法治税,继续探索完善欠税清缴办法,加大欠税清缴力度。扩大纳税评估范围,精心选取纳税异常户,分行业、分税种开展纳税评估。不断创新征管方式,继续挖掘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土两税增收潜力,依法加大税务稽查震慑力。持续优化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集中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继续强化乡镇财政管理,新增财力向乡镇倾斜,保障乡镇财政平稳运行。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着力保障教育、卫生、社保、科技农林水等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

  (二)发挥支撑引导作用,更加突出财政保障和转型引领。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实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高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齐头并进。健全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卫生服务能力。提高新农合筹资和财政补助标准,加大低保、抚恤、就业等资金保障力度,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打造美丽乡村。优化产业扶持政策,助推扶持政策提质增效,简化资金兑现程序,及时兑现扶持资金。积极向上争取奖励扶持资金,依法依规帮助企业调度应急转贷资金,切实帮扶企业。创新融资渠道,鼓励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融资模式,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保障重点实事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三)深化运行机制改革,更加突出规范管理和资金绩效。继续编制全口径预算,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全面推进预算公开,接受全社会的审查和监督,进一步提高预算约束力。继续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政府采购、强化乡镇财政管理等工作,把好财政资金拨付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全面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对举债主体、用途、规模和方式等实施严格监管,为我县今后发展创造融资条件。继续深入清理整合国有企业,持续深化国企分类改革,深入实施分类监管,完善激励考评机制,增强国有企业活力。

  各位代表,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开拓创新、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努力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预算收支任务,为“两美象山”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关于象山县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编制的说明

象山县财政局

  一、全县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基金收入

  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56455万元,当年上级补助收入24999万元,上年滚存结余50519万元,合计全年可用资金为431973万元。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地方教育附加收入6094万元。

  2.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2188万元。

  3.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7976万元。

  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2910万元。

  5.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575万元。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80765万元。

  7.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0576万元。

  8.散装水泥基金、墙体基金、彩票公益金等收入3371万元。

  (二)基金支出

  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9887万元,当年上解支出346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862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地方教育附加支出6679万元。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2956万元。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271259万元。

  4.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837万元。

  5.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4215万元。

  6.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4126万元。

  7.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61568万元。

  8.散装水泥基金、墙体基金、彩票公益金等支出6247万元。

  上述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数均为预计数。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准确数据待决算汇审以及市与我县的财力结算后再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全县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一)基金收入预算

  拟安排预算收入为295000万元,比上年减少17.2%,主要是11项基金等调入公共财政预算,上年滚存结余58622万元,合计全年可用资金为353622万元。主要收入项目安排如下:

  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200万元。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000万元。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50000万元,主要是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大目湾、象保合作区及各乡镇的土地拍卖收入。

  4.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8520万元。

  5.散装水泥基金、墙体基金、彩票公益金等收入2280万元。

  (二)基金支出预算

  安排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4890万元,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41572万元,调出资金1705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1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250000万元,主要是征地和拆迁补偿及土地开发支出146063万元,城市建设支出19548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9389万元,补充各类社保基金25000万元,其他土地出让金支出20000万元。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3000万元。

  3.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1200万元。

  4.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8520万元。

  5.散装水泥基金、墙体基金、彩票公益金等支出2170万元。


关于象山县2014年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5年社保基金预算(草案)编制的说明

象山县财政局

  一、象山县2014年县级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为221417万元,实际完成320277万元,为预算的144.6%;支出预算为183493万元,实际完成213459万元,为预算的116.3%,累计结余349771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为94191万元,实际完成166017万元,为预算的176.3%;支出预算为60907万元,实际完成75077万元,为预算的123.3%,累计结余223699万元,支付能力为35个月。收入增长主要原因在于《关于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的意见》(甬人社发[2013]397号)的出台,导致参保人员增加5121人;根据《关于做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与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转换衔接工作的通知》(象劳社[2010]75号)精神,新增参保人员5912人。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上述两项政策的实施,导致多增加退休人员7588人,支出也相应增加。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为43529万元,实际完成54527万元,为预算的125.3%;支出预算为35649万元,实际完成45854万元,为预算的128.6%,累计结余75526万元,支付能力为20个月。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关于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的意见》(甬人社发[2013]397号)的出台,政策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可以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参保人员增加22123人,人均基金支出从2049元提高到2317元。

  (三)失业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为8192万元,实际完成8968万元,为预算的109.5%;支出预算为5260万元,实际完成6106万元,为预算的116.1%,累计结余26470万元,支付能力为52个月。收入增长主要原因为失业保险新增4000人和缴费基数提高。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为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增多,享受失业补助的人数和金额也相应增加。

  (四)工伤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为2685万元,实际完成2704万元,为预算的100.7%;支出预算为2184万元,实际完成2192万元,为预算的100.4%,累计结余1732万元。

  (五)生育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为1604万元,实际完成1813万元,为预算的113%;支出预算为1408万元,实际完成1259万元,为预算的89.4%,累计结余3293万元。

  (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为20324万元,实际完成23191万元(财政补助19799万元),为预算的114.1%;支出预算为21787万元,实际完成22485万元,为预算的103.2%,累计结余1679万元。为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基金收入主要靠财政补助。

  (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为3352万元,实际完成5673万元,为预算的169.2%;支出预算为3844万元,实际完成6451万元,为预算的167.8%,累计结余-221万元。收入增长主要是由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参保人数从35000人增长到42479人,因此收入大幅增加。支出增长主要是由于参保人员增加7479人和报销待遇标准提高。

  (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收入预算为21709万元,实际完成23849万元,为预算的109.9%;支出预算为21700万元,实际完成22122万元,为预算的101.9%,累计结余9003万元。2014年实际参保人数334639人。

  (九)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基金

  收入预算为14551万元,实际完成21374万元,为预算的146.9%;支出预算为18454万元,实际完成19812万元,为预算的107.4%,累计结余6465万元。收入增长主要原因:1.《关于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的意见》(甬人社发[2013]397号)的出台,导致参保人员增加。2.根据《关于做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与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转换衔接工作的通知》(象劳社[2010]75号)精神,被征地养老保险转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于2014年5月31日停止转移,导致参保人数增加。支出增长主要原因在于上述两项政策的实施,导致享受被征地养老保险人员增加,支出也相应增加。

  (十)事业养老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为11280万元,实际完成12161万元,为预算的107.8%;支出预算为12300万元,实际完成12101万元,为预算的98.4%,累计结余2125万元。

  二、象山县2015年县级社保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拟安排收入预算为277478万元,比上年减少13.4%;支出预算为230587万元,比上年增长8%,累计结余396662万元。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为128123万元,比上年减少22.8%;支出预算为87833万元,比上年增长17%,累计结余263989万元,支付能力为36个月。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做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与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转换衔接工作的通知》(象劳社[2010]75号)规定,被征地养老保险转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于2014年5月31日停止转移,并且转移人数遗留不多。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为55937万元,比上年增长2.6%。支出预算为48638万元,比上年增长6.1%,累计结余82825万元。

  (三)失业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为9710万元,比上年增长8.3%;支出预算为7386万元,比上年增长21%,累计结余28794万元。支出预算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有:1.失业保险基金待遇标准调整。2.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范围扩大,基金支出相应增加。

  (四)工伤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为3001万元,比上年增长11%;支出预算为2345万元,比上年增长7%,累计结余2388万元。

  (五)生育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为1859万元,比上年增长2.5%;支出预算为1448万元,比上年增长15%,累计结余3704万元。

  (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为23443万元,比上年增长1.1%;支出预算为23450万元,比上年增长4.3%,累计结余1672万元。

  (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为5708万元,比上年增长0.6%;支出预算为5467万元,比上年减少15.3%,累计结余20万元。

  (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收入预算为24645万元,比上年增长3.3%;支出预算为24117万元,比上年增长9%,累计结余9531万元。收入增长主要原因:2015年新农合政策调整,筹资标准从600元/人/年提高至800元/人/年,导致基金收入增长。

  (九)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基金

  收入预算为12812万元,比上年减少40.1%;支出预算为178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2%,累计结余1477万元。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根据《关于做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与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转换衔接工作的通知》(象劳社[2010]75号)规定,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转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于2014年5月31日停止转移,导致参保人员减少。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在于上述政策的停止实施,支出也相应减少。

  (十)事业养老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为12240万元,比上年增长0.6%;支出预算为12103万元,与上年持平,累计结余2262万元。


关于象山县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编制的说明

象山县财政局

  一、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执行情况

  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实际完成112万元(11家经营性企业利润2240万元,按5%比例上缴)。主要支出项目情况:

  1.补充社会保障基金33.6万元(按收入112万元的30%比例补充社保基金)

  2.其他支出78.4万元,主要用于弥补象山宾馆、东谷湖宾馆以及原工业公司、原商业公司等企业经营亏损。

  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

  (一)收入安排

  拟安排预算收入为115万元(11家经营性企业预计利润2300万元,按5%比例上缴)。

  (二)支出安排

  2015年按照收入来源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补充社会保障基金34.5万元(按收入115万元的30%比例充入社保基金)。

  2.其他支出80.5万元,主要用弥补县汽车轮渡公司、象山宾馆、东谷湖宾馆等企业经营亏损和国有企业职工遗属补助。

  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附件下载:2015年象山县公共财政收支预计执行情况表( 人代会)1.xls
附件下载:政府性基金.xls
附件下载:关于2014年象山县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社保基金预算(草案)编制明细表3.xls
附件下载:2015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执行情况)表4.xls
附件下载:象山县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