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企业退休人员过渡性调节金发放工作顺利完成。该工作对2015年度(2015年5月1日以后)办理企业退休(退职)的人员在原有养老金计发的基础上,继续另加过渡性调节金。
据了解,此次过渡性调节金的计发标准为:过渡性调节金=基准调节金+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年限×调节系数。2015年度,基准调节金为400元,调节系数为3。2015年度低标准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的基准调节金按上述标准乘以缴费系数后确定。
目前,我县已完成对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7月30日期间已按2015年度养老金预发办法计发的退休人员的过渡性调节金的调整补发工作。此次调整共涉及企业退休(退职)人员1000多人,平均每人每月调整将近380元,调整总金额达49万多元。本次调整及补发的过渡性调节金,已与8月份养老金待遇一起发放到位。(记者 金旭 通讯员 陈文珠 俞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