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9月1日起,《宁波市二手车买卖中介合同》示范文本全市推行。该文本由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制定。
据介绍,该示范文本清楚体现二手车出卖方、买受人以及中介方的详细信息,同时包含厂牌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表征里数等车辆基本信息,也说明了三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多项内容。
目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我县二手车交易市场中的17家二手车交易车行、中介等单位进行约谈,并要求统一使用《宁波市二手车买卖中介合同》示范文本。
据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举报投诉中心数据显示,自2013年至2016年,全市有关汽车消费的投诉达3580例,其中二手车超过一半,并呈连续翻倍增长态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篡改里程、隐瞒问题车况,是主要投诉内容,而几乎所有二手车交易的投诉维权,最后导致消费者申诉难、维权难的基本上都源于合同签订时的“合约条款不清”。该示范文本的使用将很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二手车公平公正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促进二手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记者 金旭 通讯员 王春丽)